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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执戟,天宝中人。
诗十五首。
沼,深州饶阳人。
仕至右资善大夫。
无子,以兄子昉为后。
诗二句。
(《全唐诗》无李沼诗,传据《宋史》卷二六五《李昉传》,参中华书局校点本校勘记)。
朱著,永嘉人,朱褒兄。
中和元年永嘉朱褒作乱,二年浙东观察使刘汉宏招之,表请褒为州刺史,从之。
大顺元年褒兄诞自为刺史,干宁元年著自为刺史,历七年,至天复元年褒复为刺史,二年褒兄翔自为刺史。
兄弟交据温州二十余年。
补诗一、句二。
(《全唐诗》无朱著诗)。
从谂,姓郝,曹州郝乡人。
嗣南泉,住赵州观音院。
世称赵州和尚。
咸通九年卒。
诗十七首。
(《全唐诗》无从谂诗,传据《古尊宿语录》卷十四。
《祖堂集》卷十八法名作全谂,青社缁丘人)。
兰,长安人,巨商任宗妻也。
诗一首。
字信之,东阳人,或曰信都人。
举进士,登大中四年宏词科,为京兆府参军,寻隐商山。
昭宗起为祠部郎中,擢眉州刺史。
田陈拒命,不令之任,涓于成都墨池灌园自给。
王建据蜀,以为翰林学士,终御史大夫。
集十三卷,今存诗二首。
仕梁。
诗六首。
濮州人。唐末动乱,躬耕海滨,号逍遥先生。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