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汉作者
9 / 14页 - 朝代
朱穆〔两汉〕
朱穆(100~163)字公叔,一字文元,东汉南阳郡宛(今河南南阳市)人,丞相朱晖之孙。初举孝廉。顺帝末,大将军梁冀使典兵事。桓帝时任侍御史。感时俗浇薄,作《崇厚论》、《绝交论》。永兴初,出任冀州刺史,镇压起事灾民。后触犯宦官,罚作刑徒,因千人上书为之鸣不平,赦归。居乡数年,复拜尚书。上书请除宦官未成,忧愤死。
息夫躬〔两汉〕
西汉河内河阳人,字子微。少为博士弟子,治《春秋》。哀帝时召待诏,以诬告东平王云祝诅,擢为光禄大夫、左曹给事中,封宜陵侯。众畏其口,见之侧目。建平四年建言恐嚇匈奴之策,为丞相玉嘉、左将军公孙禄等反对。元寿元年免官,寄居丘亭,被告发怀怨祝诅,下狱死。
路温舒〔两汉〕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刘端〔两汉〕
刘端(前165年—前107年),汉景帝刘启之子,周亚夫平定七国之乱后,封胶西王。史载刘端“为人贼戾,又阳痿,一近妇人,病数月,有所爱幸少年,以为郎。郎与后宫乱,端禽灭之,及杀其子女”。刘端在位四十七年去世,终于因没有儿子继承王位,封国废除,封地并入朝廷,成为胶西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