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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1505)明苏州府吴江人,字栗夫,号半江。成化十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通究律例,讼至立解。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掌学政。官至广东按察使。为文雄浑秀整,行草亦清润。有《半江集》。
浙江海盐人,字彦材。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郎中。谏武宗南巡,被廷杖。官至南昌知府。有《西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