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

    王琼〔明代〕

    王琼(公元1459—1532),明朝军事人物,历事成化、弘治、正德和嘉靖四个皇帝,由工部主事六品之官,直做到户部、兵部和吏部尚书一品大员。王琼一生做了三件被人称赞的大事。一是治理漕河;二是,平定宸濠叛乱;三是,总制西北边防。因此,历史上称他和于谦、张居正为明代三重臣。

    洪恩〔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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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昶〔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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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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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赋〔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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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吉〔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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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邦奇〔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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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茂华〔明代〕

    石茂华(1521—1583),字君采,号毅庵,明中期大臣,益都(今青州)人。1544年(嘉靖二十三年)进士,任浚县(今屑河南)知县,年仅23岁。处理诉讼案件,人称公正明断。黄河泛溢,他亲率民工筑堤防洪。任扬州(治今扬州市)知府时,倭寇侵扰江淮地区,他排除严嵩义子赵文华的干扰,打退了进犯扬州的倭寇。后升任兵部尚书,掌南京都察院事。在巡察陕西、甘肃地区时,正值这里大饥荒,他奏准朝廷,蠲免徭赋,开仓救灾,因操劳成疾,呕血身亡。赠太子少保,谥“恭襄”。

    陈寿〔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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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岳〔明代〕

    福建莆田人,字汝华。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累迁江西左布政使。宁王朱宸濠夺大量民田,民立寨自保,宸濠欲加兵,岳持不可。后为李梦阳所讦,夺官为民。世宗即位,起抚江西。旋召为大理卿,陈刑狱失平八事,迁兵部左侍郎。后乞休归。有《莆阳文献》、《山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