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翰

翰(一一○八~一一七二),字邦彦,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调会稽县主簿。

历知慈溪、瑞安县,衢州州学教授。

三十一年,入为御史台检法官。

擢监察御史。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除右正言,迁左司谏。

二年,出知建宁府,擢福建路转运副使,改提点江东路刑狱,移浙西路。

乾道四年(一一六八)以宗正少卿召,累迁给事中。

八年,致仕,卒,年六十五。

有奏议、文集二十卷,已佚。

事见《晦庵集》卷九七《陈公行状》、《周文忠集》卷六六《陈公良翰神道碑》,《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1篇诗文

陈良翰的诗文
  • 三圣殿

    陈良翰 〔宋代〕

    巨镇标闽越,灵踪肇晋齐。

    空坛仙一去,古洞佛双栖。

    化石龟犹在,烧丹井已迷。

    尘襟谁复悟,惟听晓猿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