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一一○八~一一七二),字邦彦,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调会稽县主簿。
历知慈溪、瑞安县,衢州州学教授。
三十一年,入为御史台检法官。
擢监察御史。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除右正言,迁左司谏。
二年,出知建宁府,擢福建路转运副使,改提点江东路刑狱,移浙西路。
乾道四年(一一六八)以宗正少卿召,累迁给事中。
八年,致仕,卒,年六十五。
有奏议、文集二十卷,已佚。
事见《晦庵集》卷九七《陈公行状》、《周文忠集》卷六六《陈公良翰神道碑》,《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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