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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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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同〔宋代〕
(一○九七~一一四八),字择善,江宁(今江苏南京)人。
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再中宏词科。
高宗朝,与秦桧力主和议。
绍兴八年(一一三八),假太常少卿充接伴使。
寻除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兼实录院修撰,迁给事中。
十一年,献计秦桧除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罢其兵权。
除翰林学士,拜参知政事。
后为桧所忌,谪居筠州。
十八年,起知太平州,卒年五十二。
《宋史》三八○有传。
吴秉信〔宋代〕
信(?~一一五六),字信叟,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初为国学官(《延祐四明志》卷四)。
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为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六)、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七)。
十四年,守起居舍人,出知江州(同上书卷一五一),十八年,以拂秦桧意,罢(同上书卷一五七)。
二十六年,以吏部侍郎出知常州,卒(同上书卷一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