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𡌴
(一一六一~一二三八)(生年据《鹤山集》卷六四《跋静春先生刘子澄帖》淳熙五年年十八推定),字季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一作季永(《齐东野语》卷八),号悦斋,眉州丹棱(今属四川)人。
焘子。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进士。
宁宗庆元三年(一一九七),除秘书省正字。
嘉定四年(一二一一),除成都府路提刑(《宋史》卷三九《宁宗本纪》三)。
六年,为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除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南宋馆阁续录》卷九、七)。
理宗绍定四年(一二三一),为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宋史》卷四一《理宗本纪》一)。
嘉熙二年,以同签书枢密院事督视江淮京湖军马,同年卒(《宋史》卷四二《理宗本纪》二)。
有《悦斋集》,已佚。
《宋元学案》卷七一、《宋史翼》卷二五有传。
今录诗五首。
李𡌴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