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焕

(一一四○~一一九二),字叔晦,世家定海(今浙江宁波东北),徙居鄞(今浙江宁波)。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省试第二,授上虞县尉。

淳熙八年(一一八一),召为太学录,寻外补高邮军教授。

改浙东安抚使干办公事。

十五年知婺源县(《宝庆四明志》卷九)。

官终通判舒州。

光宗绍熙三年卒,年五十三。

有文集五卷,已佚。

近人张寿镛辑其遗篇为《定川遗书》二卷。

事见《周文忠公集》卷七八《通判舒州沈君焕墓碣》、《契斋集》卷一四《通判沈公行状》,《宋史》卷四一○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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