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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一二九~一一八九),字天民,新昌(今属浙江)人。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调天台尉。
历临安府、汉阳军教授。
淳熙五年(一一七八)召除枢密院编修官。
出通判扬州,旋罢,主管台州崇道观。
九年,通判婺州。
十六年卒,年六十一。
曾上书言当严大门以司出入,杜绝便门之私,时目之为“石大门”。
事见《烛湖集》卷一一《编修石公行状》。
明万历《新昌县志》卷一一有传。
►1篇诗文
石斗文 〔宋代〕
病枕经年卧沃洲,满庭枫叶又吟秋。
书来如见旧人面,读了还添尘世愁。
忧国至今遗白发,穷经空自愧前修。
武夷休作相思梦,我已甘心老此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