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良嗣

嗣,金华(今属浙江)人。

刚中子。

高宗绍兴十九年(一一四九),为四川宣抚司书写机宜文字。

以父忤秦桧除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柳州编管(《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三三)。

孝宗淳熙七年(一一八○),知扬州(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三)。

八年,兼提举淮东常平(同上书食货五三之三三)。

十一年,改除秘阁修撰(同上书职官六二之二五)。

►1篇诗文

郑良嗣的诗文
  • 琼花

    郑良嗣 〔宋代〕

    玉立祠庭久不衰,俄经剪伐重能栽。

    端知妙护有神力,更喜当时歼厥魁。

    种不他传焉得子,年将丰稔辄多开。

    天生异物初无伴,只许翻阶近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