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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一一六四),字大猷,永嘉(今浙江温州)人。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调严州兵曹参军,兼治右狱。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为虔州州学教授。
四年,辟湖南安抚司干办公事。
十年,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
累迁宗正少卿。
孝宗即位,权工部侍郎兼侍讲。
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权工部尚书兼侍读。
二年卒,年七十四。
有文集等,均佚。
事见《文忠集》卷六一《张公阐神道碑》,《宋史》卷三八一有传。
►2篇诗文
张阐 〔宋代〕
玄鲫随钩诚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