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阐

(一○九一~一一六四),字大猷,永嘉(今浙江温州)人。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调严州兵曹参军,兼治右狱。

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为虔州州学教授。

四年,辟湖南安抚司干办公事。

十年,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

累迁宗正少卿。

孝宗即位,权工部侍郎兼侍讲。

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权工部尚书兼侍读。

二年卒,年七十四。

有文集等,均佚。

事见《文忠集》卷六一《张公阐神道碑》,《宋史》卷三八一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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