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惟演

演(九六二~一○三四),字希圣,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吴越王俶之子。

归宋,累迁左神武将军(《东都事略》卷二四本传、《隆平集》卷一二)。

真宗咸平中召试学士院,直秘阁,预修《册府元龟》,擢知制诰。

给事中。

大中祥符八年(一○一五)为翰林学士。

天禧四年(一○二○)为枢密副使(《学士年表》、《隆平集》)。

仁宗即位,为枢密使,俄罢知河阳。

天圣三年(一○二五)加同平章事判许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三)。

八年,判陈州,权江宁府。

明道二年(一○三三)以泰宁军节度使判河南府(以上同上书卷一○九)。

景祐元年卒,年七十三(《全宋词》卷一)。

谥思,改谥文僖。

有《典懿集》、《枢庭拥旄》前后集、《伊川汉上集》等(《东都事略》、《隆平集》),皆佚。

《宋史》卷三一七有传。

 钱惟演诗,见于《西昆酬唱集》者,以《四部丛刊》本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清周桢、王图炜注本(简称清注本)、中华书局王仲荦《西昆酬唱集注》(简称王注本),编为卷一,另从《湘山野录》等书所录诗,编为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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