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招题院静照堂

冯浩 〔宋代〕

宝坊新构断尘飞,宴坐朝朝内外宜。

一自觉来无相见,久忘言后少人知。

天中月满云收夜,海底珠明浪静时。

顿向此间超十地,愿将安定证群疑。

冯浩

建康(今江苏南京)人(清乾隆《鄞县志》卷二三)。

仁宗时为开封府推官(宋王珪《华阳集》卷三八《司封员外郎冯浩可开封府推官制》)。

皇祐二年(一○五○)迁集贤校理(《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一之三二)、三司度支判官(《西溪集》卷六《刑部郎中充集贤校理冯浩可依前官集贤校理充三司度支判官制》),出提点利州路刑狱。

嘉祐三年(一○五八),降知商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七)。

五年,为江南西路转运使(同上书卷一九二)。

神宗元丰三年(一○八○),由太常少卿、直史馆拜光禄卿,提举崇禧观(同上书卷三○七)。

今录诗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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