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一一~一○七九),字旸叔,初名旭,建州建阳(今属福建)人,后徙居丹徒(今江苏镇江)(《至顺镇江志》卷一九)。
仁宗景祐初进士,知南安军南康县。
擢监察御史,知谏院。
嘉祐四年(一○五九)知开封府。
五年,拜枢密副使(《宋大臣年表》)。
出知定州、太原府。
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复枢密副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
神宗立,历知越州、大名府。
熙宁二年(一○六九)同制置三司条例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五年,拜枢密使(同上书卷二四一)。
八年,罢判扬州(同上书卷二六三)。
封秀国公。
元丰二年致仕(同上书卷二九七),寻卒,年六十九。
谥成肃。
事见《名巨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五《陈成肃公升之传》,《宋史》卷三一二有传。
►1篇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