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目 其四

谢伯初 〔宋代〕

附注:据宋司马光《传家集》卷八《寄赠致仕刘都官讽》诗末自注及《温公续诗话》所载,此二句系范镇(景仁)诗,《古今诗话》误以范景仁为谢景山。

谢伯初

初,名或作伯景,字景山,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

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士。

官许州法曹(清乾隆《晋江县志》卷一二)。

与欧阳修交友(《欧阳文忠公文集》卷四二《谢氏诗序》)。

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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