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别松山观察以皇恩只许住三年为韵・其四

余文仪 〔清代〕

三载政大成,青草生囹圄。

受代及瓜期,承乏适命予。

竭蹶步后尘,鲁直公独许。

不惜屈天潢,谓予长马齿。

告予旧政教,相勖敦古处。

余文仪

字叔子,号宝岗,清诸暨高湖乡高湖沿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为福宁知府,调漳州知府。二十五年,由漳州调知台湾府,设局续修《台湾府志》26卷。二十九年,擢分巡台湾道,升任福建按察使。再入为刑部员外郎,旋擢侍郎,巡抚福建台湾。召为刑部尚书。逾年,以老病乞休,加太子少傅。所著有《嘉树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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