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字廷辉,嵊县(今属浙江)人。
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授相州临漳主簿。
历知牟平、昆山、华亭县。
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通判婺州,遂权州事。
后除直秘阁,提点两浙刑狱。
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擢监察御史(《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五)。
高宗初,除知衢州,寻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建炎四年(一一三○),知江州,兼本路安抚制置使。
召为右司员外郎,除直龙图阁、发运副使,还为左司郎中,复以秘阁修撰充江淮荆浙随军转运使,除权户部侍郎。
丐闲,提举江州太平观,进徽猷阁待制,卒。
宋《嘉泰会稽志》卷一五、清同治《嵊县志》卷一三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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