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湜

哲宗元祐六年(一○九一),为荆南北路转运使兼知潭州。

八年,知荆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四八一)。

绍圣中知郑州(《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八七)。

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以元祐中弃地事追贬五官(同上书六八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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