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巽之,邠州三水(今陜西彬县东北)人。
举进士,为泾阳令(清宣统《泾阳县志》卷一○)。
神宗熙宁三年(一○七○)为崇文院校书,权监察御史里行。
四年,坐劾李定亲丧匿服,罢知韩城县。
十年,权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三、二二三、二八一)。
元丰元年(一○七八)加直集贤院。
八年,擢直龙图阁、知秦州(同上书卷二八九、三五九)。
哲宗元祐四年(一○八九)为枢密都承旨,刘安世暴其闺门不肃,权发遣熙州公事。
七年,召为给事中。
八年,权户部侍郎(同上书卷四三○、四七八、四八二)。
《宋史》卷三○三有传。
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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