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黍穄第四粱秫第五大豆第六小豆第七种麻第八种麻子第九大小麦第十瞿麦附水稻第十一旱稻第十二胡麻第十三种瓜(一)第十四茄子附种瓠第十五种芋第十六

(一)「种瓜」,原作「种诸色瓜」,兹从卷内篇题作「种瓜」。

黍穄第四《尔雅》曰(一):「秬,黑黍。秠,一稃二米。」郭璞注曰:(二)「秠亦黑黍,但中米异耳。」

孔子曰(三):「黍可以为酒。」

《广志》云(四):「有牛黍,有稻尾黍、秀成赤黍,有马革(五)大黑黍,有秬黍,有温屯黄黍,有白黍,有Ç芒、鷰鸽(六)之名。穄,有赤、白、黑、青、黄鷰鸽,凡五种。」

按今俗有鸳鸯黍、白蛮黍、半夏黍;有驴皮穄。

崔寔曰:「,黍之秫(七)熟者,一名穄也。」

凡黍、穄田,新开荒为上,大豆底为次,谷底为下。

地必欲熟。再转「一」乃佳。若春夏耕者,下种后,再劳为良。

一亩,用子四升。

三月上旬种者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五月上旬为下时。夏种黍、穄,与稙(八)谷同时;非夏者,大率以椹赤为候。谚曰:「椹厘厘「二」,种黍时。」燥湿候黄「三」。始章切种讫不曳挞。常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冻树日种之,万不失一。冻树者,凝霜封著木条也。假令月三日冻树,还以月三日种黍;他皆倣此。十月冻树宜早黍,十一月冻树宜中黍,十二月冻树宜晚黍。若从十月至正月皆冻树者,早晚黍悉宜也。

苗生垄平,即宜杷劳。锄三遍乃止。锋而不耩。苗晚耩,即多折也。

刈穄欲早,刈黍欲晚。穄晚多零落,黍早米不成。谚曰:「穄青喉,黍折头。「四」」皆即湿践「五」。久积则浥郁,燥践多兜牟。「六」穄,践讫即蒸而裛于劫反(九)之「七」。不蒸者难舂,米碎,至春又(十)土臭;蒸则易舂,米坚,香气经夏不歇也。黍,宜晒之令燥。湿聚则郁。

凡黍,黏者收薄。穄,味美者,亦收薄,难舂。

《杂阴阳书》曰:「黍「生」于榆。六十日秀,秀后四十日成。黍「生」于巳,「壮」于酉,「长」于戌,「老」于亥,「死」于丑,恶于丙、午,忌于丑、寅、卯。穄,忌于未、寅。」

《孝经援神契》云:「黑坟「八」宜黍、麦。」

《尚书考灵曜》云:「夏,火星昏中,可以种黍、菽。「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九」。菽,大豆也。(十一)」

《泛胜之书》(十二)曰:「黍者暑也,种者必待暑。先夏至二十日,此时有雨,彊土可种黍。谚曰:「前十(十三)鸱张,后十羌襄「一0」,欲得黍,近我傍。」「我傍」,谓近夏至也,盖可以种晚黍也。一亩,三升。

「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伤无实。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两人对持长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种黍,覆土锄治,皆如禾法,欲疏于禾。」按(十四)疏黍虽科「一一」,而米黄,又多减及空;今穊,虽不科而米白,且均熟不减,更胜疏者。泛氏云:「欲疏于禾」,其义未闻。

崔氏曰(十五):「四月蚕入簇,时雨降,可种黍、禾,谓之上时。

「夏至先后各二日,可种黍。

「虫食李者黍贵也。」

(一)见《尔雅‧释草》,文同。「秬」音巨,「秠」音丕。

(二)金抄作「曰」,他本作「云」。《郭璞》注文「异耳」下尚有:「汉和帝时,任城生黑黍,或三四实,实二米,得黍三斛八斗是。」

(三)《说文》「黍」字下引孔子有「黍可为酒」句。

(四)《太平御览》卷八四二「黍」引《广志》,「稻尾黍」无「黍」字(《初学记》卷二八「五谷」两引《广志》亦无「黍」字),「有秬黍」作「或云秬黍」。关于穄,《御览》卷八四二「穄」引《广志》是:「有赤穄,有白、黑、青、黄鷰鸽,凡五种。」则《要术》所引「有赤、白、黑、青、黄鷰鸽,凡五种」,似是指名为「鷰鸽」的穄,有赤白等五种。

(五)金抄、明抄、湖湘本作「马草」,《初学记》卷二七、《太平御览》卷八四二引《广志》均作「马革」,渐西本据以改正,「草」当系「革」字形近而讹,兹据改。

(六)「Ç芒」,各本至为纷歧,黄校、张校、明抄如文,金抄作「岖芒」,而湖湘本等作「Ç云」,《太平御览》卷八四二引作「妪亡」,「云」、「亡」应系「芒」字之误,兹姑从黄校。「鷰鸽」,《初学记》卷二七两引广志均作「鷰颔」,「鸽」应是「颔」字之讹。

(七)「秫」,金抄、黄校、明抄同,湖湘本等作「穄」,应均系「」字之讹,另见《四民月令辑释》「四月」篇校记。

(八)金抄、明抄作「稙」,湖湘本等及《辑要》引作「植」。「稙谷」是早谷子,卷一《种谷》篇:「二月三月种者为稙禾,四月五月种者为禾。」这里既是「夏种黍穄」,不应「与稙谷同时」,「稙」字误。湖湘本作「植」,指与种夏粟同时,差可解释,否则,也许竟是「」字之讹。

(九)明抄等作「于劫切」,兹从金抄、湖湘本等作「于劫反」。关于「反」和「切」,各本中常不一致,不一致时概从北宋本,不一一作校记。

(十)黄校、张校、明抄无「又」字,金抄、湖湘本及《辑要》引有,兹从金抄。

(十一)《考灵曜》是《尚书纬》的一种,郑玄注。此处小注,当系原有注文。参看卷一《种谷》篇校记(五四)。

(十二)金抄、明抄无「书」字,据湖湘本加。

(十三)黄校、张校、明抄无「十」字,仅金抄有(湖湘本自「先夏至」至「一亩三升」,全脱)。此「十」字必须有。「前十」,指夏至前十日;「后十」,指夏至后十日。「鸱张」,黄校、张校、明抄同;金抄作「鹉张」,误。

(十四)各本均无「按」字,明抄则空白一格,仅金抄有,兹据补。

(十五)「崔氏」指崔寔,所引为崔寔《四民月令》文,分见于「四月」及「五月」篇。但末句「虫食李者黍贵也」,不见于《玉烛宝典》引《四民月令》文。

「一」「转」指再耕;「再转」,即第一次耕翻后,再耕两遍。

「二」「厘厘」即「离离」,形容桑椹的由青转赤,丰美多实。《诗经‧小雅‧湛露》:「其桐其椅,其实离离。」毛《传》:「离离,垂也。」孔颖达疏:「垂而蕃多。」

「三」「」,小注「始章切」,音商,《要术》他处亦作「●」,均与今「●」字相当,不是俗写的「场」字。《方言》卷六:「坻、坦、也。梁、宋之间,蚍蜉、●鼠之,谓之坻;螾,谓之坦。」郭璞注:「」,「音伤。」「●鼠,蚡鼠也。」「螾,蛐也;其粪名坦。」蚍蜉是大蚂蚁,蚡鼠即¬鼠,螾即蚯蚓。经过这些小动物钻穴作巢后的疏松杂粪的土称为「」。《要术》:「燥湿候黄」,由这一意义演变而来,指土壤中保有某种的湿润程度和良好的结构而言。现在山西有经验的老农种谷子,也候「黄●」下种。所谓黄●,即「土壤湿润,成团,扔之散碎,手触之,微有湿印和凉爽之感。」(刘杰等:《春谷「五喜五怕」的增产稳收经验》,《中国农报》一九六四年第七期)但黄●必须耕耙熟透才能保持,如果整地不良,坷垃大而多,跑●地干,就不可能保持黄●。清代山东地区的农书蒲松龄《农蚕经》「五月」「种豆」条:「即雨不甚足,但接黄塽土即种之,但能出,即旱廿余日亦不妨。」「黄塽」即「黄」,亦即「黄●」。

「四」「穄青喉」,「喉」指穄穗基部与茎秆连接部分,在这一部分尚保持绿色时,即可收割,即所谓「刈穄欲早」。「黍折头」,指割黍要到黍穗弯曲下垂的时候,即所谓「刈黍欲晚」。但黍的颖壳较松,容易落粒,通常到穗子最下部的分枝已逐渐失去绿色,中部子粒达到蜡熟时,亦应抓紧收割。

「五」「践」,压的意思,指将成熟子粒用辊压等方法压脱下来。

「六」「兜牟」,也写作「兜鍪」,古称为「胄」,即战士头上戴的「头盔」。太干后脱粒,种仁的外壳容易被压破和种仁脱离,像一个个的「兜牟」那样,起不到保护种仁的作用,因而种仁也被压坏,受到很大损失。

「七」「裛」,音邑,原义是封裹,引申为湿热相郁,则与「浥」同字;又引申为发散,如香气散出称为「裛裛」,古时香料有「裛衣香」。《要术》「蒸而裛之」,采用加热办法使热气透入穄粒并密闭一定时间,使其气味颜色发生良好的变化。这个处理办法,很像浙江湖州一带的「蒸谷」。蒸谷的特点是米粒全,碎米少,胀性大,有特殊的香气,和《要术》蒸穄的特点相同。各类种子在储藏保管期间有各自不同的生理特性,不蒸的穄至春萌动,在水分和温度超过安全界限时,容易变质,「土臭」是变质的开端。

「冬舂米」具有和蒸谷相似的特点。明陆容《菽园杂记》:「吴中民家,计一岁食米若干石,至冬月舂白以蓄之,名冬舂米。尝疑开春农务将兴,不暇为此,及冬预为之。闻之老农云:「不特为此。春气动则米芽浮起,米粒亦不坚,此时舂者多碎而粞,折耗颇多。冬月米坚折耗少,故及冬舂之。」」这位老农的观察和说理都正确。冬舂米的内蒸高温保藏方法,尤为特别:咸丰《南浔镇志》引清许旦复《农事幼闻》冬舂米上囤法:「扎稻草为圈,每圈高约二尺,层叠增高,名曰囤。先用菜叶、麸皮,裹以稻草,扎缚成团,高数尺,植之囤心,曰「发头」。然后将米入囤。旬日后,发头蒸热,湿气上冲,急用砻糠隔麻布脚袱以收之,随湿随换,务收尽其湿而后止,则米黄白停匀,不霉不蠹,所谓冬舂米也。」

「八」「黑坟」,指黑色的坟壤。坟壤,见卷一《收种》篇注释〔一三〕〔二五〕。

「九」「火星」即心宿,是东方苍龙七宿的第五宿,又称「大火」、「心火」、「鹑火」(与柳宿同一别名)。《尚书‧尧典》火星「昏中」在五月,和这里说四月不同。

「一0」「鸱」,音蚩,俗名鹞鹰。「鸱张」形容凶猛,也形容大。《三国志‧吴志‧孙坚传》:「(董)卓不怖罪,而鸱张大语」,是形容凶猛。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修行道地经》「鸱猪」下解释说:「鸱张,大也」,就是形容大的。这里的「鸱张」是后一意义。

《楚辞‧九辩》:「逢此世之俇攘。」字亦作「恇娘」。《一切经音义》卷十三《谏王经》「恇娘」:「邱方反。下而羊反。《说文》:「烦扰也」,谓烦恐惶遽也。《楚辞》「遭此世之恇娘」是也。」这二字还有多种写法,这里「羌襄」,也就是「恇娘」的异写字。

「前十鸱张,后十羌襄」,意即谓前十天种下去,一定能够长得株高穗大,后十天就太迟了,不免要惶惶不安自找烦扰了。现在内蒙古自治区等地亦在夏至前四、五天下种。

「一一」「科」,这里指分蘖多。下文「多减及空」,「减」指瘪粒,「空」指空壳。

粱秫第五《尔雅》曰(一):「虋,赤苗也;芑,白苗也。」郭璞注曰:「虋,今之赤粱粟;芑,今之白粱粟:皆好谷也。」犍为舍人曰:「是伯夷、叔齐所食首阳草也。」

《广志》曰(二):「有具粱,解粱;有辽东赤粱,魏武帝尝以作粥。」

《尔雅》曰(三):「粟,秫也。」孙炎曰:「秫,黏粟也。」

《广志》曰(四):「秫,黏粟,有赤、有白者;有胡秫,早熟及麦。」

《说文》曰(五):「秫,稷之黏者。」

按今世有黄粱;谷秫,桑根秫,天棓秫(六)也。

粱、秫并欲薄地而稀,一亩用子三升半。地良多雉尾「一」,苗穊穗不成。

种与稙谷同时。晚者全不收也。

燥湿之宜,杷劳之法,一同谷苗。

收刈欲晚。性不零落,早刈损实。

(一)见《尔雅‧释草》,连郭璞注,并无「也」字。「虋」音门,「芑」音起。犍为舍人注《尔雅》,散见于各书所引,其注本已佚失。

(二)《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引《广志》无「魏武帝尝以作粥」句。《太平御览》卷八四二「粱」引《广志》同《要术》(只个别无关重要字有差异)。

(三)《尔雅‧释草》作:「众,秫。」孙炎,三国魏人,受学于郑玄,《尔雅》的注释者之一。其注散见于各书所引,原注本已佚失。

(四)《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及《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秫」引《广志》均缺「黏粟」二字。

(五)引《说文》同今本。

(六)金抄作「」,明抄作「●」,湖湘本作「●」(无此字)。按「」是无患子科的无患子,因其子可作念珠,又名「菩提子」。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十记载木烧之极香,古人用以辟除邪恶。也许「天棓秫」这个秫种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强,故有此名。兹姑从金抄。

「一」「雉尾」,未详,大概形容穗子细长,而上部的子粒轻虚不实。

大豆第六尔雅曰(一):「戎叔谓之荏菽。」孙炎注曰:「戎叔,大菽也。」

张揖《广雅》曰(二):「大豆,菽也。小豆,荅也。豍方迷反豆、豌豆,留豆也。胡豆,●胡江反●音双也。」

《广志》曰:「重(三)小豆,一岁三熟,椠甘(四)。白豆,麤大可食。刺豆,亦可食。秬豆,苗似小豆,紫花,可为面,生朱提、建宁「一」。大豆:有黄落豆;有御豆,其豆角长;有杨豆,叶可食。胡豆,有青、有黄者。」

《本草经》云(五):「张骞使外国,得胡豆。」

今世大豆,有白、黑二种,及长梢、牛践之名。小豆有菉、赤、白三种。黄高丽豆、黑高丽豆、鷰豆、豍豆,大豆类也。豌(六)豆、江豆、(七)豆,小豆类也。「二」

春大豆,次稙谷之后。二月中旬为上时,一亩用子八升。三月上旬为中时,用子一斗。四月上旬为下时。用子一斗二升。岁宜晚者,五、六月亦得;然稍晚稍加种子。

地不求熟。秋锋之地,即●种。地过熟者,苗茂而实少。

收刈欲晚。此不零落,刈早损实。

必须耧下。种欲深故。豆性强,苗深则及泽。锋、耩各一。锄不过再。

叶落尽,然后刈。叶不尽,则难治。刈讫则速耕。大豆性炒(八),秋不耕则无泽也。

种茭「三」者,用麦底。一亩用子三升。先漫散讫,犁细浅●「四」良辍反而劳之。旱则萁坚「五」叶落,稀则苗茎不高,深则土厚不生。若泽多者,先深耕讫,逆掷豆「六」,然后劳之。泽少则否,为其浥郁不生。九月中,候近地叶有黄落者,速刈之。叶少不黄「七」必浥郁。刈不速,逢风则叶落尽,遇雨则烂不成。

《杂阴阳书》曰:「大豆「生」于槐。九十日秀,秀后七十日熟。豆「生」于申,「壮」于子,「长」于壬,「老」于丑,「死」于寅,恶于甲、乙,忌于卯、午、丙、丁。」

《孝经援神契》曰(九):「赤土宜菽也。」

《泛胜之书》曰:「大豆保岁易为,宜古之所以备凶年也。谨计家口数,种大豆,率人五亩,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荚时,有雨,高田可种大豆。土和无块,亩五升;土不和,则益之。种大豆,夏至后二十日,尚可种。戴甲而生,不用深耕。

「大豆须均而稀。

「豆花憎见日,见日则黄烂而根焦也。

「获豆之法,荚黑而茎苍,辄收无疑;其实将落,反失之。故曰:「豆熟于场。」于场获豆,即青荚在上,黑荚在下。」

泛胜之区种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得千二百八十坎。其坎成,取美粪一升,合坎中土搅和,以内坎中。临种沃之,坎三升水。坎内豆三粒;复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种与土相亲。一亩用种二升,用粪十二石八斗。

「豆生五六叶,锄之。旱者溉之,坎三升水。

「丁夫一人,可治五亩。至秋收,一亩中十六石。

「种之上,土才令蔽豆耳。(十)」

崔寔曰:「正月可种豍豆。二月可种大豆。」又曰:「三月,昏,参夕「八」,杏花盛,桑椹赤,可种大豆,谓之上时。四月,时雨降,可种大、小豆。美田欲稀,薄田欲稠。」

(一)见《尔雅‧释草》,文同。「叔」,金抄、明抄如文,湖湘本作「菽」。孙炎注,《尔雅》邢昺疏引作:「大豆也。」《尔雅》注释者犍为舍人、樊光、李巡、郭璞均以「胡」释「戎」,指「戎叔」为「胡豆」,与孙炎异。惟「胡」亦有「大」义,也可以解释为大豆。

(二)见《广雅‧释草》,「菽」作「」,字同;「留」作「●」;余同。关于各字的音注:「豍」,黄校、张校、明抄作「方迷切」,金抄作「方迷反」。按此字音切的上一字,《广雅》曹宪音注、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中阿含经》、《广韵》、《集韵》均作「布」或「边」字,即均读唇音,不读唇齿音,吾点因此改为「边迷切」,「方」可能是「边」的残文错成。「●」,黄校、明抄误作「●」,并误作「济江切」,但张校作「胡江切」,兹从金抄作「胡江反」。「音双」是「●」的音注,金抄、明抄都列在句末「也」字下(金抄误作「音爱」),黄校、张校列在「●」字下,和《广雅》曹宪音注一样,兹从黄校列前。

(三)「重」,金抄、明抄及《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引广志同;湖湘本及《太平御览》卷八四一「豆」引《广志》作「种」。按所谓「一岁三熟」,恐未必是一年中间种三次收三次,而是指结荚时期长,一年中可有几批的收摘,也许因此称为「重」。

(四)「椠」,金抄、明抄、湖湘本及《初学记》卷二七引《广志》同,「椠」是印板,在这里没有意思,当误。《太平御览》卷八四一引《广志》作「味」(丁国钧校引古香斋本《初学记》亦作「味」),则「味甘」属上句。吾点校疑应作「●」,「●甘」,犹言「味甘」,二字形近而讹,颇有可能。

(五)今传本草书无此记载。《太平御览》卷八四一「豆」引《本草经》有此条,是:「生大豆,张骞使外国得胡麻,胡豆——或曰戎菽。」

(六)「豌」,明抄误作「●」,金抄、湖湘本不误。

(七)「」,明抄、湖湘本误作「●」,据金抄改正。

(八)「炒」,黄校、明抄作「雨」,《辑要》引作「温」,皆非,金抄作「●」,字不全,当系「●」(古「炒」字)的残文错成。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种大豆」条采《要术》作「大豆性炒」,兹据改。「性炒」指大豆需要水分较多,地容易干燥。这一小段的意思是说大豆到叶落尽后收割,地面暴露较久,水分蒸发快,因此收割后必须立即耕耙保墑。

(九)《周礼‧地官》「载师」孔颖达疏引《孝经援神契》作:「苍赤宜种菽。」

(十)此句各本均在引《泛胜之书》的最末,但行文突兀,疑有倒错,当在上文讲覆土处。

「一」朱提,郡名,东汉末置,郡治在今四川省宜宾县。建宁,三国蜀置的郡,故治在今云南省曲靖县。

「二」以上各种豆:「戎菽」或「荏菽」,是大豆的古老名称。「江豆」即豇豆;「●●」也是豇豆。古无「豇」字,后人从「江」声改水旁为豆旁作「豇」。「豍豆」也称「跸豆」,当是豌豆的别名;但《要术》称为「大豆类」,则是大豆一类。「留豆」被称为「留」,(后来写作「●」)也许是越冬二年生的豆,好像冬麦被称为「宿麦」。「胡豆」的说法最杂:汉犍为舍人、樊光、李巡、晋郭璞均以《尔雅》的「戎叔」为「胡豆」,「胡」如果解释为「大」,那就是大豆类,《太平御览》卷八四一引《本草经》即迳以「胡豆」为大豆。《名医别录序例》以为是青斑豆。唐孙思邈《千金方》以为是青小豆。《本草纲目》以为是豌豆。还有说是蚕豆的。《要术》引《广雅》则指为豇豆;引《广志》只说「有青有黄」,但不是大豆。大概豆的种类多而又杂,加上各地随俗异名,像这类杂色的豆,事实上就不可能有同物共指的名称。「」音劳。崔豹《古今注》:「豆,一名治豆,叶似葛而实长尺余,可蒸食。」而《救荒本草》:「●豆,生平野中,北土处处有之。……叶似黑豆叶而窄小,微尖,开淡粉紫花。结小角,其豆似黑豆形,极小。」又名「穞豆」、「鹿豆」。唐陈藏器《本草拾遗》:「穞豆,……生田野,小黑。……一名驴豆,一名豆。」因此,后来有指为是黑小豆的。所指随地异名,也很杂。其他像「秬豆」、「刺豆」、「御豆」、「杨豆」、「鷰豆」、「高丽豆」等,或者是杂色豆,或者是大豆的不同品种。关于「大豆类」和「小豆类」,「大」、「小」之分,不是指豆的大小,当与豆的成分和用途有关,大概蛋白质和脂肪的含量较丰而经济价值较高的,称为「大豆类」,反之称为「小豆类」。

「三」「茭」,是「干刍」,即干饲料。「种茭」是说种这种大豆是专为连茎带叶地收贮起来,作为牲畜越冬的饲料用的。卷六《养牛马驴骡》篇提到「茭豆」,《养羊》篇还载有种刈法,所指均相同。

「四」「●」,音劣,《集韵》解释为「耕田起土」,由作为土埂解释的「埒」字演变而来。「●」与「耩」是同一工作的两方面,对小土埂说是「●」,对小土沟说是「耩」。这里是用犁犁起小土条,所以说「犁细浅●」,实际就是用浅串法犁地破土。卷三《蔓菁》篇有「犁麤●」,和这个相对。

「五」「萁」,豆茎;「坚」,干硬。「旱」指种得过早,易遇干旱,有「萁坚叶落」之弊,五月麦熟后种下,进入雨季,则茎叶繁茂,很合时。据此,「旱」当然讲得通,但作「早」更直截了当,也许竟是「早」字之误。

「六」「」(金抄误作「」),音伐,也写作「」、「垄」。这里是指随著犁壁翻起的土块,俗称「土」。土翻转倒仆在同一个方向,翻转面曲凸作弧线下覆,不完全散开,显得有些光滑(特别是黏湿的土)。这里是撒播大豆,如果对著土倒仆的方向撒豆,就撒在曲凸面上,豆子不落实,而且容易回跳,所以必须在「逆」即相反的方向撒豆,使豆子撒在间的空隙中,然后●过一遍盖好,就合适。

「七」「少」,古时常作「稍」字用。如果在近根部的叶还没有黄落时就收割贮积起来,还嫌青,容易郁坏,所以说:「叶少不黄必浥郁」。

「八」「夕」,指西斜。三月的黄昏,参星西落,故云「昏参夕」。这时的「中星」是井宿。这是农谚,《四民月令》原引,「昏参夕」协「桑椹赤」,详见《四民月令辑释》「三月」篇注释。

小豆第七小豆,大率用麦底。然恐小晚,有地者,常须兼留去(一)岁谷下「一」以拟之。

夏至后十日种者为上时,一亩用子八升。初伏断手「二」为中时,一亩用子一斗。中伏断手为下时,一亩用子一斗二升。中伏以后则晚矣。谚曰:「立秋叶如荷钱(二),犹得豆」者,指谓宜晚之岁耳,不可为常矣。

熟耕、耧下以为良。泽多者,耧耩,漫掷而劳之,如种麻法。未(三)生白背,劳之极佳。漫掷、犁●,次之。●土历反种为下。「三」

锋而不耩,锄不过再。

叶落尽,则刈之。叶未尽者,难(四)治而易湿也。豆角三青两黄,拔而倒笼丛「四」之,生者均熟,不畏严霜,从本至末,全无秕减,乃胜刈者。

牛力若少,得待春耕;亦得●种。

凡大、小豆,生既布叶,皆得用铁齿●楱俎遘反纵横杷而劳之。

《杂阴阳书》曰:「小豆「生」于李。六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成后,忌与大豆同。」

《泛胜之书》曰:「小豆不保岁,难得。

「椹黑时,注雨种,亩五升。

「豆生布叶,锄之。生五六叶,又锄之。

「大豆、小豆,不可尽治也。古所以不尽治者,豆生布叶,豆有膏,尽治之则伤膏,伤则不成。而民尽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尽治。

「养美田,亩可十石;以薄田,尚可亩收五石。」谚曰:「与他作豆田。」斯言良美可惜也。

《龙鱼河图》曰:「岁暮夕,四更中,取二七豆子,二七麻子,家人头发少许,合麻、豆著井中,咒敕井,使其家竟年不遭伤寒,辟五方疫鬼。」

《杂五行书》曰:「常以正月旦——亦用月半——以麻子二七颗,赤小豆七枚,置井中,辟疫病,甚神验。」又曰:「正月七日,七月七日,男吞赤小豆七颗,女吞十四枚,竟年无病;令疫病不相染。」

(一)「去」,明抄误作「云」,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二)湖湘本作「荷钱」,金抄、明抄作「倚钱」。荷叶刚长出时形小如钱,称为「荷钱」,兹从湖湘本。

(三)黄校、张校作「禾」,误;兹从金抄、明抄、湖湘本作「未」。

(四)各本均作「难」,明抄误作「虽」。

「一」「谷下」,前作为谷子,即谷底。

「二」「三伏」,始于秦德公二年(公元前六七六年)(见《史记‧秦本纪》)。夏至后第三个「庚」日为初伏,第四个庚日为中伏,立秋后第一个庚日(即夏至后第六个庚日)为末伏。

「断手」犹言「断止」,指初伏终了前要播种完毕。《周易‧说卦》:「艮以止之。」又说:「艮为手。」孔颖达疏:「艮既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为手也。」可知「手」有「止」意。

「三」上面比较著三种不同播种法的优劣:第一种,地经过整熟后,耧种最好;如果泽多时,耧耩撒播也可以。第二种,不耕翻就撒播,跟著用犁浅串(「浅●」)一遍,像上篇种茭豆的办法,次之。第三种,不耕翻,也不浅●,就这样耩沟条播或点播,称为「●种」,最差。

「四」「丛」是簇聚,「笼丛」就是分堆、分蓬地攒聚在一起。

种麻「一」第八《尔雅》曰(一):「黂,枲实。枲,麻。别二名」「●(二),麻母。」孙炎注曰(三):「黂,麻子。」「●(二),苴麻盛子者。「二」」

崔寔曰:「牡麻,无实,好肌理,一名为枲也。」

凡种麻,用白麻子。白麻子为雄麻。颜色虽(四)白,啮破枯燥无膏润者,秕子也,亦不中种。市籴者,口含少时,颜色如旧者佳;如变黑者,裛(五)。崔寔曰:「牡麻子(六),青白,无实,两头锐而轻浮。」

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三」。故墟亦(七)良,有点丁破反(八)叶夭折之患,不任作布也。地薄者粪之。粪宜熟。无熟粪者,用小豆底亦得。崔寔曰:「正月粪畴。畴,麻田也。」

耕不厌熟。纵横七遍以上,则麻无叶(九)也。田欲岁易。抛子种「四」则节高。

良田一亩,用子三升;薄田二升。穊则细而不长「五」,稀则麤而皮恶。

夏至前十日为上时,至日为中时,至后十日为下时。「麦黄种麻,麻黄种麦」,亦良候也。谚曰:「夏至后,不没狗。」或答曰:「但雨多,没橐驼。」又谚曰:「五月及泽,父子不相借。」言及泽急,说非辞「六」也。夏至后者,非唯浅短,皮亦轻薄。此亦趋时不可失也。父子之间,尚不相假借,而况他人者也?

泽多者,先渍(十)麻子令芽(十一)生,取雨水浸之,生芽(十一)疾;用井(十二)水则生迟。浸法:著水中,如炊两石米顷(十三),漉出。著席上,布令厚三四寸,数搅之,令均得地气。一宿则芽(十一)出。水若滂沛,十日亦不生。待地白背,耧耩,漫掷子,空曳劳。截雨脚即种者,地湿,麻生瘦;待白背者,麻生肥。泽少者,暂浸(十四)即出,不得待芽(十一)生,耧头中下之。不劳曳挞。

麻生数日中,常驱雀。叶青乃止。布叶而锄。频烦再遍止。高而锄者,便伤麻。

勃如灰「七」便收。刈,拔,各随乡法。未勃者收,皮不成;放勃不收而(十五)即骊。●「八」欲小,●「九」欲薄,为其易干。一宿辄翻之。得霜露则皮黄也。

获欲净。有叶者喜(十六)烂。沤欲清水,生熟合宜。浊水则麻黑,水少则麻脆(十七)。生则难剥,大烂则不任(十八)。暖(十九)泉不冰冻,冬日沤者,最为柔肕(二十)也。

《卫诗》曰(二一):「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毛诗》注曰:「蓺,树也。衡猎之,从猎之「一0」,种之然后得麻。」

《泛胜之书》曰:「种枲太早,则刚坚、厚皮、多节;晚则皮不坚。宁失于早,不失于晚。获麻之法,穗勃勃如灰,拔之。夏至后二十日沤枲,枲和如丝。」

崔寔曰:「夏至先后各五日,可种牡麻。」「牡麻,有花无实。(二二)」

(一)见《尔雅‧释草》,文同。「别二名」是郭璞注文,《要术》照原样夹注在这里,和他处引郭注不同,疑系后人添注。

(二)「●」,黄校、张校、明抄作「苎」(渐西本作「●」),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莩」,均误;仅金抄作「●」,同《尔雅》,是唯一正确的字。按「●」,《说文》作「芓」,指大麻雌株,《尔雅》所称「麻母」,即指此,非指苎麻。

(三)孙炎注的「苴麻盛子者」,与郭璞注同。

(四)「虽」,明抄、湖湘本误作「雄」,据金抄及《辑要》引改正。

(五)金抄作「●」,无此字;湖湘本及《辑要》引讹作「衰」;兹从黄校、张校、明抄作「裛」。

(六)各本均无「子」字,当系脱文,兹补入。下文「无实」即「不实」(「无」同「毋」,作「不」解);但也可能是衍文。详见《四民月令辑释》「五月」篇校记。

(七)明抄、湖湘本作「亦」,金抄作「太」。「亦」本字作「●」,易误为「太」,兹从明抄。

(八)金抄、明抄及黄校作「点」,张校及《辑要》引作「伙」,音注相同,均作「丁破反」。按《集韵》去声「个」韵收有「点」字,读「丁贺反」,解释是:「草叶坏也。故墟种麻,有点叶夭折之患,贾思勰说。」即是根据《要术》就文义作推解的。《辑要》因据以加上「草叶坏也」的注解。所谓「点叶」,可能是指麻叶的一种病害,但也可能是误字。古称麻秆为「●」,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七《阿毗昙毗婆沙论》「麻干」注:「麻茎也。……字宜作「●」、「」二形,音皆,今呼为麻●是也。」此二「●」字原均误作「●」,说明「●」、「点」形近,极易残烂致误,怀疑《要术》的「点」,也可能竟是「●」字之误,那「●叶」就好解释了。芝麻连作几年,茎叶也会发生病害长不好,终至萎死。

(九)「麻无叶」,各本同。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亦作「无叶」。但地耕得怎样熟,也不能使麻只长茎不长叶,或者是《要术》故作此说,以强调熟耕地。

(十)「渍」,黄校、明抄讹作「溃」,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湖湘本等作「芽」,金抄、明抄作「牙」。「牙」古通「芽」。《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芽」。

(十二)各本均作「井」,黄校、明抄误作「升」。

(十三)「两石米顷」,金抄作「雨石米填」,黄校、张校、明抄作「两百步顷」,「雨」、「填」、「百步」均误;湖湘本、《津逮》本等及《辑要》引均作「两石米顷」,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亦作「二石米久」,兹据以改正。

(十四)「浸」,金抄误作「漫」,他本不误。

(十五)「而即骊」,金抄、黄校、明抄同;湖湘本、《津逮》本作「即驱」,《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即晒」,均误。「骊」是黑色马,这里指麻株如果在放勃后还不收割,麻纤维会变得黯黑不清白。

(十六)金抄作「喜」,明抄作「」,他本作「易」。「喜」、「」在这里意义相同,作「容易」解释,《要术》中常用,惟他处概作「喜」,本书一律作「喜」。

(十七)「脆」,金抄作「肥」,黄校、明抄作「●」均系「」字之误;湖湘本等作「脆」,兹改正。《要术》中「脆」、「」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脆」。

(十八)「不任」,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不任持」,《辑要》引《要术》作「不任挽」。其实「不任」犹言「不堪」,包括多面的坏因素,故仍其旧。

(十九)「暖」,金抄误作「晓」,湖湘本误作「挽」,据黄校、明抄改正。

(二十)「肕」,金抄、明抄、张校作「明」;《辑要》引作「韧」;《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是「肕」的习俗借用字。「韧」在《要术》中概写作「肕」,很容易错成「明」字,兹改正。

(二一)此诗见《诗经、齐风、南山》,非出《卫诗》,《要术》误。《诗》句及毛《传》并同《要术》。「蓺」即「艺」字,明抄作「蓻」,误。又明清刻本均无毛《传》小注。

(二二)注文崔寔《四民月令》原有,故加引号。以下倣此。

「一」「麻」,指桑科的大麻。

「二」大麻,雌雄异株。其雌株,古称为「●」(音字),子实称为「黂」(音汾),雄株称为「枲」(音喜)。这是分名。不分时,通称为「枲」或「枲麻」。雌株又称为「苴」或「苴麻」,因亦称其子实为「苴」或「●」。反过来,「黂」既是麻子,因亦称其雌株为「黂」(如下篇引崔寔文)。此外,麻子又称「萉」或「蕴」。

「三」「故墟」,大概指连作地。

「四」「抛子种」,针对麻田要每年轮换作注解,意思和卷一《种谷》篇的「●子」相反。大概当时的俗语,称重茬为「●子」,称不重茬为「抛子」;「抛」指母子相离,「●」指母子同地。

「五」「长」读作成长的「长」,指长得粗壮。

「六」「说非辞」,说不合情理的话(指「父子不相借」)。

「七」粉末叫做「勃」。这里指花粉。「勃如灰」就是花粉放散如灰末。「勃」的另一意思指泡沫(由粉末引申而来),在《要术》中见于卷七《白醪曲》篇的「茗渤」和卷九《煮●》篇的「勃」。

「八」「●」,音茧,《说文》:「小束也。」这里指捆缚成小把。

「九」「●」,也写作「●」,音敷,这里意思和「铺」相同,指铺积要薄。

「一0」「衡从」即横纵。据孔颖达解释,「猎」指耕后的「践蹑概摩」。「概」原是括平斗面的器具,这里即指耙平土块;「摩」即●●;「践蹑」指播前镇压。「衡猎之,从猎之」,指纵横多次耕翻耙●,整地极熟,再结合播前镇压,保墑标准高,然后下种,作物生长旺盛是必然的。这一套极为重要的增产经验,虽是汉唐人的解释,但《诗经》已明确指出「衡从其亩」是种麻的重要措施,播前整地的重要关键,当时已有所认识。

种麻子第九崔寔曰(一):「苴麻,麻之有蕴者,●(二)麻是也。一名黂。」

止取实者,种斑黑麻子。斑黑者饶实「一」。崔寔曰:「苴麻子黑,又实而重,捣治作烛,不作麻。」

耕须再遍。一亩用子三升(三)。种法与麻同。

三月种者为上时,四月为中时,五月初为下时。

大率二尺留一根。穊则不科(四)。锄常令净。荒则少实。既放勃,拔去雄。若未放勃去雄者,则不成子实。

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胡麻,六畜不食;麻子啮头,则科大。收此二实,足供美烛之费也。慎勿于大豆地中杂种麻子。扇地两损,而收并薄。六月间,可于麻子地间散芜菁子而锄之,拟收其根。

《杂阴阳书》曰:「麻「生」于杨或荆。七十日花,后六十日熟。种忌四季——辰、未、戌、丑「二」——戊、己。」

《泛胜之书》曰:「种麻,豫调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种之。麻生布叶,锄之。率九尺一树。树高一尺,以蚕矢粪之,树三升。无蚕矢,以溷中熟粪粪之亦善,树一升。天旱,以流水浇之,树五升。无流水,曝井水,杀其寒气以浇之。雨泽时适,勿浇。浇不欲数。养麻如此,美田则亩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获麻之法,霜下实成,速斫之;其树大者,以锯锯之。」

崔寔曰:「二、三月,可种苴麻。」「麻之有实者为苴。」

(一)引崔寔此段文字,湖湘本等均如此式,金抄、明抄均列在篇标题下面,与其他各篇不一致。兹从湖湘本提行另列。

(二)「●」,仍仅金抄如字,他本均误作「苎」。

(三)各本均作「二升」,金抄作「三升」(王祯《农书》「麻子」引《要术》同),兹从金抄。

(四)「科」,各本均作「耕」,误;《辑要》引作「成」,《学津》本从《辑要》,差可,但义有未周。按「科」指分蘖、分枝,这里是种雌麻收子,针对「二尺留一根」作注,字应作「科」,「耕」是「科」的形近之讹,兹改正。后读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种麻子」条采《要术》正作「稠即不成科」。

「一」《图经本草》:「农家种麻法,择其子之有斑黑文者,谓之雌麻,云用此则结实繁,它子则不然。」

「二」不可能四季都种麻子,这里「四季」不是指春夏秋冬,而是指迷信说法的「忌日」,即下面《水稻》篇引《杂阴阳书》所说的「四季日」。《淮南子‧天文训》:「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巳午,火也;戊、己、四季,土也;……」则所谓「四季」是指地支中属土的辰、未、戌、丑,因以逢此四日支的四个日子为「四季日」。这是由四季月的「月建」而来的。古历律家以十二地支配十二个月,称为月建,而辰、未、戌、丑恰好是四季中四个「季月」的月建,即季春三月建辰,季夏六月建未,季秋九月建戌,季冬十二月建丑,因转以称这四个日支之日为「四季日」。这里所谓「四季辰、未、戌、丑」,实际上已指明「辰、未、戌、丑」即是「四季」。又本篇和《水稻》篇的「戊、己」,各本多「己」、「巳」混淆,从这里可以校正确为「己」字。

大小麦第十瞿麦附《广雅》曰(一):「大麦,麰也;小麦,●也。」

《广志》曰:「虏水(二)麦,其实大麦形,有缝。●(三)麦,似大麦,出凉州。旋麦「一」,三月种,八月熟,出西方。赤小麦,赤而肥,出郑县「二」。语曰:「湖猪肉,郑稀熟。」山提(四)小麦,至黏弱;以贡御。有半夏小麦,有秃芒大麦,有黑穬麦「三」。」

《陶隐居本草》云(五):「大麦为五谷长,即今õ麦也,一名麰麦,似穬麦,唯无皮耳。穬麦,此是今马食者。然则大、穬二麦,种别名异,而世人以为一物,谬矣「四」。」

按世有落麦者,秃芒(六)是也。又有春种穬麦也。

大、小麦,皆须五月、六月暵地「五」。不暵地而种者,其收倍薄。崔寔曰:「五月、六月(七)菑麦田也。」

种大、小麦,先●,逐犁●种者佳。再倍省种子而科大「六」。逐犁掷之亦得,然不如作●耐旱。其山田及刚强之地,则耧下之。其种子宜加(八)五省「七」于下田。凡耧种者,非直土浅易生,然于锋、锄亦便。

穬麦,非良地则不须种。薄地徒劳,种而必不收。凡种穬麦,高、下田皆得用,但必须良熟耳。高田借拟(九)禾、豆,自(十)可专用下田也。八月中戊社前「八」种者为上时,掷者,亩用子二升半。下戊前为中时,用子三升。八月末九月初为下时。用子三升半或四升。

小麦宜下田。歌曰:「高田种小麦,●䅟「九」不成穗。男儿在他乡,那得不憔悴。」八月上戊社前为上时,掷者,用子一升半也。中戊前为中时,用子二升。下戊前为下时。用子二升半。

正月、二月(十一),劳而锄之。三月、四月,锋而更锄。锄麦倍收,皮薄面多;而锋、劳、锄各得再遍为良也。

令(十二)立秋前治讫。立秋后则虫生。蒿、艾箪「一0」盛之,良。以蒿、艾蔽(十三)窖埋之,亦佳。窖麦法:必须日曝令干,及热埋之「一一」。多种久居「一二」供食者,宜作劁才雕切麦「一三」:倒刈,薄布,顺风放火;火既著,即以扫帚扑灭,仍打之。如此者,经(十四)夏虫不生;然唯中作麦饭及面用耳。

《礼记‧月令》曰(十五):「仲秋之月,……乃劝人种麦,无或失时;其有失时,行罪无疑。」郑玄注曰:「麦者,接绝续乏之谷,尤宜重之。」

《孟子》曰(十六):「今夫麰麦,播种而耰之,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浡然而生,至于日至「一四」之时,皆熟矣。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雨露之所养,人事之不齐。」

《杂阴阳书》曰:「大麦「生」于杏。二百日秀,秀后五十日成。麦「生」于亥,「壮」于卯,「长」于辰,「老」于巳,「死」于午,恶于戊(十七),忌于子、丑。小麦「生」于桃。二百一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忌与大麦同。虫食杏者麦贵。」

种瞿麦「一五」法:以伏为时。一名「地面」。良地一亩,用子五升,薄田三四升。亩收十石。浑蒸,曝干,舂去皮「一六」,米全不碎。炊作飧「一七」,甚滑。细磨,下绢簁「一八」,作饼,亦滑美。然为性多秽,一种此物,数年不绝;耘锄之功,更益劬劳。

《尚书大传》曰(十八):「秋,昏,虚星「一九」中,可以种麦。」「虚,北方玄武之宿;八月昏中,见于南方。」

《说文》曰:「麦,芒(十九)谷。秋种厚埋(二十),故谓之「麦」「二0」。麦,金王而生,火王而死。」

《泛胜之书》曰:「凡田有六道,麦为首种。种麦得时,无不善。夏至后七十日,可种宿麦。早种则虫而有节,晚种则穗小而少实。

「当种麦,若天旱无雨泽,则薄渍麦种以酢且故反浆并蚕矢;夜半渍,向晨速投之,令与白露俱下。酢浆令麦耐旱,蚕矢令麦忍寒。

「麦生黄色,伤于太稠。稠者锄而稀之。

「秋锄以棘柴耧之,以壅麦根。故谚曰:「子欲富,黄金覆。」「黄金覆」者,谓秋锄麦、曳柴壅麦根也。至春冻解,棘柴曳之,突绝其干叶。须麦生,复锄之。到榆荚时,注雨止,候土白背复锄。如此则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辄蔺麦上,掩其雪,勿令从风飞去。后雪,复如此。则麦耐旱、多实。

「春冻解,耕和土,种旋麦。麦生根茂盛,莽锄「二一」如宿麦。」

泛胜之区种麦:「区大小如上农夫区。禾收,区种。凡种一亩,用子二升。覆土厚二寸,以足践之,令种土相亲。麦生根成,锄区间秋草。缘以棘柴律土壅麦根。秋旱,则以桑落时浇之。秋雨泽适,勿浇之。春冻解,棘柴律之,突绝去其枯叶。区间草生,锄之。大男、大女治十亩。至五月收,区一亩,得百石以上,十亩得千石以上。

「小麦忌戌,大麦忌子,「除」日不中种。」

崔寔曰:「凡种大、小麦,得白露节,可种薄田;秋分,种中田;后十日,种美田。唯穬,早晚无常。正月,可种春麦、豍豆,尽二月止。」

青稞麦「二二」。特(二一)打时稍难,唯映(二二)日用碌碡「二三」碾。右(二三)每十亩,用种八斗。与大麦同时熟。好收四十石;石(二四)八九斗面。堪作饭(二五)及饼饦(二六),甚美。磨,总尽(二七)无麸。锄一遍佳,不锄亦得。

(一)见《广雅‧释草》,「●」作「」。「广雅」,各本误作「尔雅」,据金抄、渐西本改正。渐西本是依据吾点引「景」的校记「尔改广」改正的。

(二)「水」,《太平御览》卷八三八「麦」引《广志》作「小」。

(三)「●」,金抄、黄校刘录、张校、明抄、渐西本及《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太平御览》卷八三八「麦」引《广志》并同。此字字书未收,疑误。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税」。郭璞注《方言》卷七「发、税」说:「税,犹脱也。」李善注《文选》陆机《招隐诗》:「脱与税,古字通。」

(四)「山提」,未详。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朱提」。朱提,郡名,见前《大豆》篇注释「一」。

(五)《陶隐居本草》,书已佚。本条所引见于《重修政和证类本草》所录存的《名医别录》和陶弘景(隐居)注中。《名医别录》所记是:「大麦,……为五谷长。」陶弘景注是:「今稞麦,一名麰麦,似穬麦,惟无皮尔。」《名医别录》「穬麦」下陶弘景注是:「此是今马所食者。」大、穬二麦,始著录于《名医别录》,「然则」以下,应是陶弘景本人的辨说。下文按语,才是贾氏本文。

(六)「芒」,金抄误作「芸」。

(七)「六月」,金抄、明抄误作「一曰」,湖湘本及《辑要》引作「六月」,卷一《耕田》篇引《四民月令》亦作「六月」,兹改正。

(八)「加」,金抄误作「如」。

(九)「借拟」是「假使准备作」的意思,指高田如果准备作为禾、豆田,自然可以专用低田种穬麦。金抄作「惜枞」,误。

(十)「自」,明抄误作「目」。

(十一)「二月」,黄校、张校、明抄误作「三月」,据金抄、湖湘本等改正。

(十二)金抄作「令」,各本作「今」。唐韩鄂《四时篡要》「六月」篇作「须在立秋前」,「今」明系「令」字之误,兹从金抄。

(十三)金抄、明抄作「蔽」,是;他本作「闭」,实误;湖湘本作「闲」,尤误。

(十四)「经」,明抄误作「无」;他本均脱。据金抄补正。

(十五)《月令》无「人」字。《郑玄》注无「宜」字。余同。

(十六)见《孟子‧告子上》篇。末句作:「……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余同。

(十七)金抄及《辑要》引作「戊」,韩鄂《四时纂要》「正月」篇引《泛胜之书》同,凡「恶」皆在日干,明抄、湖湘本等作「戌」,误。

(十八)《隋书‧经籍志》等著录郑玄注《尚书大传》三卷,今已亡佚。清陈寿祺有辑校本,颇为完善。该辑本除辑录《要术》此条外,并辑有自经典注疏及类书所引者,此句作:「主秋者虚,昏中,可以种麦。」下面注文,陈氏厘定为郑玄所注。

(十九)「芒」,明抄、湖湘本误作「芸」,据金抄及《说文》原文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改正)。

(二十)「秋种厚埋」,《说文》作「秋穜厚薶」,「种」或「穜」,「埋」或「薶」,均同字异写。

(二一)黄校、明抄作「特」(金抄、张校误作「持」),他本作「治」。按下文小注「锄一遍佳,不锄亦得」,对于正文毫不相干,疑应在「特打时稍难」前,则作「特」尤为顺适。

(二二)金抄、黄校、张校作「快」,误;《学津》本从《辑要》引作「映」;明抄、湖湘本等作「伏」。「映日」是在强日照下曝晒,「伏日」不一定每天见日,而且「快」、「映」形似,故据《辑要》参照金抄作「映」。

(二三)「右」,各本同。按「右」是古人指说或总结上文的习用字,但在《要术》中这样的用法绝少(只卷八《八和齑》篇有「右件」),而且在这里也不太合适。下文「石八九斗面」的「石」字,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脱,怀疑就是这个「石」字窜越在这里而又错成「右」字。即使如此,此条来源,仍有可疑。用种量以十亩为单位,收获也以十亩计算,注文不针对正文,都和《要术》惯例违反,而「总尽」的用词与卷前《杂说》「尽总」相同,重经营规划,亦与《杂说》相合,可能竟不是贾氏本文,而出后人所附益。

(二四)「石」,金抄、黄校、张校、明抄脱,据明清刻本补。

(二五)「饭」,金抄、黄校、明抄、渐西本同,他本及《辑要》引作「」。「」指炒麦面。燕麦可以作,但亦供炊饭煮粥,故存金抄之旧。

(二六)「饼饦」,除《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改作「馎饦」外,他本均同。《方言》卷十三:「饼谓之饦」。「饼饦」是面食的泛称,「馎饦」只是「汤饼」,兹存金抄之旧。

(二七)「总尽」,金抄、明抄等同;《辑要》引无「总」字(渐西本从之)。「总」字在这里似乎多余,其实不然。卷前《杂说》:「半已下黑子,尽总落矣。」王羲之《题笔阵图后》:「且作余字总竟,然后安点。」「总尽」即「尽总」、「总竟」,意即全部磨完。《辑要》以意删,故不从。

「一」「旋」,随即,不久。「旋麦」即春麦。春麦当年种,当年收,故称为「旋」。而冬麦要越冬,因此别称为「宿麦」。

「二」郑县,秦置,故治在今陕西华县北。下文「湖」,应指湖县,汉置,故治在今河南灵宝县西,与郑县邻近。

「三」穬麦颜色多种,有黄白、棕、黑等色。

「四」「穬麦」,即裸大麦,苏北等地又称「元麦」。大麦是有稃大麦和裸大麦的总称。现在通常称有稃大麦为大麦,而别称裸大麦为裸麦、穬麦或元麦,青海、西藏地区又称青稞。但按照本段内陶弘景(隐居)所辨别的,恰恰和这个相反:陶所指「大麦」是现在的裸麦(「õ」同「裸」),而所指「穬麦」却是现在的大麦,即内外颖与果皮相互胶紧不易分离的通常大麦。

「五」「暵」也写作「熯」。《晋书食货志》:「太兴元年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种。」」即夏耕晒,晒后再耕耙收●,入秋下种。「三麦」指小麦、大麦、穬麦,晋时已有此名。

「六」「再倍省」,即省两倍,也就是只用到三分之一的种子。「科大」这里指分蘖多。

「七」「加五省」是省一半。

「八」「社」,这里指秋社,在立秋后第五个「戊」日。「八月中戊」指八月中第二个戊日,但与秋社日不一定在同一日。这里「八月中戊社前」的精神是要赶在社前下种,即最迟不得迟于中戊的社日。下文「上戊社前」,同此解释。陈《农书‧六种之宜篇》:「八月社前,即可种麦。……麦经两社,即倍收而子颗坚实。」以后吴怿《种艺必用》、王祯《农书‧播种篇》都照抄陈。《要术》这里是要求「经两社」的最早记载。

「九」「●䅟」,音廉衫,义同「●●」(音廉纤)。《集韵》:「禾草不实,●●之貌。」

「一0」「箪」,音单,竹、苇之类编制的圆形容器。王祯《农书》卷十五有「种箪」图,并说:「盛种竹器也。其量可容数斗,形如圆瓮,上有●口。农家用贮谷种,庋之风处,不至郁浥,胜窖藏也。」《要术》卷三《种胡荽》篇有「作蒿●盛之」,这里「蒿、艾箪」,似是用蒿、艾茎干编制的箪。

「一一」小麦具有热进仓密闭保管的特性。经过这样处理后,由于在密闭状态中高温的延续,能将日晒时尚未死去的害虫完全消灭。《要术》「必须日曝令干,及热埋之」,就是趁热密闭保藏法的最早记载。以后《四时纂要》进一步在烈日下地面最热时上晒,并且做到快晒快收,可使麦温更高,效果更好。近年来许多粮库采用了这一趁热密闭保管的经验,基本上解决了小麦保管中的虫害问题。《要术》「令立秋前治讫」,除利用伏日高热外,还含有赶在小麦休眠期终了前完成,避免影响种子发芽率的作用。

「一二」「久居」即久积,久藏。

「一三」《广雅‧释诂一》以「断也」释「劁」,《玉篇》释为「刈获也」,都没有特别的意思。但这里以割下放火烧过称为「劁麦」,是否和「劁」字从火有关,其义未详。又卷一《收种》篇:「选好穗纯色者,劁刈高悬之。」卷二《种瓜》篇:「先种晚禾,熟,劁刈取穗。」则「劁刈」是指割穗,和一般的刈获有分别。

「一四」「日至」这里指夏至。

「一五」「瞿麦」,未详。《尔雅‧释草》:「大菊,蘧麦。」郭璞注:「一名麦句姜,即瞿麦。」邢昺疏:「案《本草》……陶注云:「今出近道。一茎生细叶,花红紫赤,可爱,子颇似麦,故名瞿麦。」」这颇像石竹科的瞿麦。《救荒本草》卷上有「石竹子」,据说就是瞿麦,但「蒴内有小黑子,味苦辛」,是采叶不采子的。《本草纲目》指为即是石竹。这些,都不是《要术》所称可以作飧作饼食的瞿麦。从文中采用「浑蒸,曝干,舂去皮」的脱壳办法和「多秽」的特性看来,似是一种在半栽培过程中的野生燕麦。

「一六」「浑蒸」,整粒地蒸(连颖壳一起)。「舂去皮」,舂去颖壳,因燕麦除裸燕麦外,内外颖紧包著子粒不易分离。

「一七」「飧」,音孙。《释名‧释饮食》:「,散也,投水于中解散也。」即所谓「水和饭」,也就是带汤的饭。卷九《飧饭》篇记载著多种的「飧」。

「一八」「」,也写作「」,即今「筛」字。

「一九」「虚星」,二十八宿之一,玄武七宿的第四宿。《礼记‧月令》虚星「昏中」在九月,和这里所说「八月」不同。

「二0」《说文》「埋」作「薶」,字同。徐锴《说文系传》:「麦之言幕也,埋之意。」王煦《说文五翼》解释说:「许氏以薶训麦,义以音起也。古麦音如「薶」,……淮南谓麦曰「昧」,故史从音为文。」由冬麦壅埋土中而得「麦」(埋)的音,所以说:「秋种厚埋,故谓之麦。」

「二一」据陕西省佳县杨志贵同志提出意见,「莽锄」指快锄,抓紧时机,来势要猛,要迅速锄完。因春麦种得迟,等到可锄时,已经过一段时间,而天气已转暖,降雨又陆续增加,对春麦生长发育极为有利,如果不抓紧时机快锄,春麦已封垄,就无法锄了。

「二二」「青稞麦」指裸大麦,亦指燕麦,这里是指后者。如果「瞿麦」亦指燕麦,则此条为重出,因此此条的来源,颇为可疑。

「二三」「碌碡」,也写作「磟碡」、「●碡」,音六独,是辊碾田间土块和场上谷物的器具,用木制或石制,有有棱道的和浑圆的,用畜力挽行。王祯《农书》卷一二有图。

水稻第十一《尔雅》曰(一):「稌,稻也。」《郭璞》注曰:「沛国「一」今呼稻为稌。」

《广志》云(二):「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稻(三)。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有盖下白稻,正月种,五月获;获讫,其茎根复生,九月熟。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汉(四)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且长,米半寸(五),出益州。有乌、黑穬、青函、白夏之名。」

《说文》曰(六):「●,稻紫茎不黏者。」「,稻属。」

《风土记》曰:「稻之紫茎(七),●「二」稻之青穗,米皆青白也。」

《字林》曰:「秜(力脂反)(八),稻今年死,来年自生曰「秜」(九)。」

按今世有黄瓮稻、黄陆稻、青稗稻、豫章青稻、尾紫稻、青杖稻、飞蜻稻、赤甲稻、乌陵稻、大香稻、小香稻、白地稻;菰(十)灰稻,一年再熟。有秫稻。秫稻米,一名糯(奴乱反)米,俗云「乱米」,非也。有九●(十一)秫、雉目秫、大黄秫、棠秫、马牙秫、长江秫、惠成秫、黄般秫、方满秫、虎皮秫、荟柰秫,皆米也(十二)。

稻,无所缘「三」,唯岁易为良。选地欲近上流。地无良薄,水清则稻美也。

三月种者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中旬为下时。

先放水,十日后,曳陆轴「四」十遍。遍数唯多为良。地既熟,净淘种子;浮者不去(十三),秋则生稗。渍经三(十四)宿,漉出;内草●「五」市规反中裛之。复经三宿,芽生,长二分。一亩三升(十五)掷。三日之中,令人驱鸟。

稻苗长七八寸,陈草复起,以镰侵水芟之,草悉脓死。稻苗渐长,复须薅「六」。拔草曰薅。虎高切。薅讫,决去水,曝根令坚。量时水旱而溉之。将熟,又去水。

霜降获之。早刈米青而不坚,晚刈零落而损收。

北土高原,本无陂泽。随逐隈曲「七」而田者,二月,冰解地干,烧而耕之,仍即下水;十日,块既散液「八」,持木斫「九」平之。纳种如前法。既生七八寸,拔而栽之「一0」。既非岁易,草、稗俱生,芟亦不死,故须栽而薅之。溉灌,收刈,一如前法。

畦●「一一」大小无定,须量地宜,取水均「一二」而已。

藏稻必须用箪。此既水谷,窖埋得地气则烂败也。若欲久居者,亦如「劁麦法」。

舂稻必须冬时积日燥曝,一夜置霜露中,即舂。若冬舂不干,即米青赤脉起「一三」。不经霜,不燥曝,则米碎矣「一四」。

秫稻法,一切同。

《杂阴阳书》曰:「稻「生」于柳或杨。八十日秀,秀后七十日成。戊、己、四季日为良。忌寅、卯、辰。恶甲、乙。」

《周官》曰(十六):「稻人,掌稼下地「一五」。「以水泽之地种谷也。谓之稼者,有似嫁女相生。」以猪「一六」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一七」,以遂均水「一八」,以列舍水「一九」,以浍写水「二0」,以(十七)涉扬其芟,作田。」「郑司农说「猪」、「防」:以《春秋传》曰:「町原防,规偃猪」。「二一」「以列舍水」:「列者,非一道以去水也。」「以涉扬其芟」:「以其水写,故得行其田中,举其芟钩「二二」也。」杜子春读「荡」为「和荡」,谓「以沟行水也。」玄谓偃猪者,畜流水之陂也。防,猪旁隄也。遂,田首受水小(十八)沟也。列,田之畦●也。浍(十九),田尾去水大沟。作,犹治也。开遂舍水于列中,因(二十)涉之,扬去前年所芟之草,而治田种稻。」

「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殄,病也,绝也。郑司农说「芟夷」:以《春秋传》曰:「芟夷、蕰崇之。「二三」今时谓禾下麦为「夷下麦」,言芟刈其禾,于下种麦也。」玄谓将以泽地为稼者,必于夏六月之时,大雨时行,以水病绝草之后生者,至秋水涸,芟之,明年乃稼。」泽草所生,谓之芒种。」「郑司农云:「泽草之所生,其地可种芒种。」芒种,稻、麦也。」

《礼记‧月令》云:「季夏……大雨时行,乃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郑玄注曰:「薙,谓迫地杀(二一)草。此谓欲稼莱地「二四」,先薙其草,草干,烧之,至此月,大雨流潦,畜于其中,则草不复生,地美可稼也。「薙氏,掌杀草:春始(二二)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二三)之,秋绳(二四)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二五)」「二五」」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彊(二六)。」注曰:「土润,溽暑(二七),膏泽易行也。粪、美,互文。土彊,彊●之地。」

《孝经‧援神契》曰(二八):「污、泉宜稻。」

《淮南子》曰(二九):「蓠(三十),先稻熟,而农夫薅之者,不以小(三一)利害大获。」高诱曰:「蓠,水稗。」

《泛胜之书》曰:「种稻,春冻解,耕反其土。种稻,区不欲大,大则水深浅不适。冬至后一百一十日可种稻。稻地美,用种亩四升。始种稻欲温,温者缺其,令水道相直;夏至后大热,令水道错。」

《崔寔》曰:「三月,可种稻。稻,美田欲稀,薄田欲稠。五月,可别稻及蓝,尽夏至后二十日止。」

(一)见《尔雅‧释草》,无「也」字。郭璞注作:「今沛国呼稌。」「稌」音徒。

(二)《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引《广志》「赤芒稻」作「赤穬稻」,脱「讫」字,「白汉稻」作「白漠稻」,无「出益州」,余见校记(五)。《太平御览》卷八三九引《广志》「赤穬稻」同《初学记》,「白汉稻」同《要术》,「大而且长」以下多有窜误。关于「」的「青函」《初学记》引作「青幽」,《太平御览》引作「幽青」。

(三)各本均作「白米」,无「稻」字;金抄作「白米稻」,《初学记》引同。按在这里无论有无「稻」字,都是一个品种的名称,浙东从前就有「白米」的品种,金抄有「稻」字更明确。

(四)「汉」,各本同;黄校、张校作「漠」,同《初学记》引。

(五)「……米半寸」,各本同。《初学记》卷二七引《广志》作:「此三种,大且长,三枚长一寸半。」虽所说长度相同,但前者指米,后者指谷。据矩斋《古尺考》,魏杜夔律尺合今零点二四一八五公尺,晋后尺合今零点二四五三二公尺。魏晋的「半寸」,折成今尺,在三分六七厘之间。

(六)《说文》作:「●,稻紫茎不黏也。从禾●声,读若靡。」各本均作「●」,兹改从《说文》作「●」。又:「,稻属。」「,或从更。」则「」是「」的重文,和《要术》直接引作「,稻属」不同。

(七)「稻之紫茎」,各本同。「稻」上当有脱字。《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稻」引《风土记》作「穰稻之紫茎」,虽多一「穰」字,仍有未协。日译本将此脱字补为「●」字。惟以《说文》「●,稻紫茎」参验之,「●」当又系「●」字之讹。如确系脱「●」字,则此二句应读成:「●,稻之紫茎;●,稻之青穗」。

(八)明抄作「力脂反」,与《广韵》同;黄校、张校作「力□反」,金抄作「力反」,第二字一空一残;湖湘本、《津逮》本脱第二字,将第一、第三二字误合成「●」字。黄麓森校记:「以秜音推之,校宋本空字当补脂字」,与明抄合。

(九)「秜」,音尼(据音注,同《广韵》,音梨)。《字林》,晋吕忱撰。《说文》已先《字林》收有此字,解释是:「稻今年落,来年自生谓之秜。」这就有差异。死而来年自生,变为宿根生长;落子自生,那是很平常。也许《吕忱》是笼统地称「落」为「死」,也可能「死」是「落」字之误。另外,湖湘本始误「秜」为「●」,明杨慎《丹铅续录》卷四因有「刈稻明年复生曰●」的说法,实为湖湘本所误。

(十)各本均作「孤」,兹从金抄作「菰」。

(十一)金抄、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均作「●」。按「●」,音涸,《广韵》:「似黍而小。」这也许是指这种秫的子实有九粒「●」那末大。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格」,非。

(十二)「皆米也」,各本同,义有未周。所记既均系秫稻,「米」上似脱「糯」字。

(十三)金抄、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浮者去之」,则下句应有「不尔」一类字;《辑要》引作「浮者不去」(《学津》本、渐西本同),意义明允,兹从之。

(十四)各本均作「三」,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采《要术》亦作「三」;明抄作「五」,当系误字。

(十五)「升」,各本同;金抄作「斗」,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采《要术》亦作「斗」。据《要术》所记,种水稻系采用直播法,没有说到预作秧田,则以作「升」为是。

(十六)见《周礼‧地官》「稻人」,文字同。文内小注,均郑玄注,文句亦同。

(十七)金抄、明抄无「以」字,他本均有,《周礼》原文亦有(注文所重复的「以涉扬其芟」,金抄、明抄亦有「以」字),显系脱漏,兹据补。

(十八)郑玄注周礼地官「遂人」:「遂,广深各二尺。」「遂」在遂、沟、洫、浍、川的灌排渠系中是直接引水到田的最小农渠。这里「小」字,明抄作「大」,误;金抄作「卜」,显系漏脱一点。兹据他本及《周礼》原注改正。

(十九)「浍」,明抄误作「合」。

(二十)「因」,明抄误作「田」。

(二一)金抄、明抄作「杀」;湖湘本作「芟」,同《月令》郑注。

(二二)金抄、湖湘本作「始」,同《月令》郑注及《周礼》「薙氏」原文;黄校、张校、明抄作「草」。

(二三)「夷」,各本同。《月令》郑注作「薙」。周礼「薙氏」原文作「夷」。

(二四)「绳」,金抄作「终」,黄校、明抄作「●」(无此字),均误;兹据湖湘本等及《周礼》「薙氏」原文改正(参看注释「二五」)。

(二五)「薙氏,掌杀草,……水火变之。」这段是《周礼‧秋官》「薙氏」原文,文字同。但今本《月令》郑注只针对正文引其中的二句作注,全文是:「薙人掌杀草职,曰:「夏至日而薙之。」又曰:「如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要术》引郑注直抄「薙氏」全文,恐有问题。

(二六)金抄作「土彊」,同《月令》,指强●的土;各本作「土疆」,误。

(二七)《月令》郑注作「土润溽」,无「暑」字。

(二八)《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稻」引《孝经援神契》同《要术》。「污」是低洼停水的地,明抄讹作「汗」,据湖湘本等改正(金抄先脱后补,字迹不显,像「污」)。

(二九)见《淮南子‧泰族训》,作:「离,先稻熟,而农夫耨之,不以小利伤大获也。」注文在「耨之」下,作:「稻米随而生者为离,与稻相似。耨之,为其少实。」此注《四部丛刊》本《淮南子》题作「许慎记上」的是这样,他本题作高诱注的也是这样,《太平御览》卷八三九「稻」引《淮南子》这条注文还是这样,均与《要术》所引高注大异,说明今本此注应出许慎,今本中混有许、高二注,而其混淆在隋杜台卿以后宋以前。

(三十)「蓠」,明抄误作「篱」,他本不误。

(三一)金抄脱「小」字。

「一」东汉改沛郡为沛国,晋因之,故治在今安徽宿县。

「二」《说文》:「●,稻不黏者。」音廉。

「三」「缘」,因沿,凭借。「无所缘」,指前作后作今年对上年没有什么可以凭借,只要不重茬就行。

「四」「陆轴」,亦名「●」(音历宅),用牛牵挽辊压水田的农具,有木制和石制的。王祯《农书》卷一二有「●」图,并说:「与磟碡之制同,但外有列齿,独用于水田,破块滓,溷泥涂也。」

「五」「●」,音垂,盛谷的圆形容器,有草编和竹打的。「内」同「纳」,《要术》中除个别用「纳」外,概用「内」字。

「六」「薅」,音蒿,《说文》:「拔去田草也。」和这里注文相同。卷三《种韭》篇:「薅令常净」,注:「数拔为良。」也是指拔草。现在有些地方的口语泛指锄草为「薅草」。

「七」「隈曲」,指溪谷、河流婉蜒曲折稍加工事易于截水拦蓄以及低洼容易得水灌溉等地方。

「八」「散液」,土块泡散化开。

「九」「木斫」是一种大木椎。王祯《农书》卷一二:「耰,槌块器,……又谓木斫。」

「一0」「拔而栽之」,据注文是为了杂草多,又说「既非岁易,……故须栽而薅之」,显然是连作地,则其拔栽,当是拔后经过除草仍栽在原田上。所以这里的拔栽,不是先作秧田移栽。

「一一」「●」即「埒」字。《广雅‧释宫》:「埒,……隄也。」「畦●」,「畦」指田面,「●」即田埂。晋郭象注《庄子‧天地》篇引李云:「埒中曰畦。」《要术》下文引《周礼》「稻人」郑玄注「列,田之畦●也。」所指均同。「畦●大小」,即指水田田坵的大小。

「一二」「水均」,田面平坦,水层深浅均匀。田坵大小,据此决定。

「一三」「青赤脉起」,疑指稻谷含水量较高,舂成米后,在储藏过程中容易引起自热、霉变,为青赤霉菌所侵害。

「一四」舂稻,通常稻晒燥的,米粒完整;带潮的稻,米易碎,折耗大。稻晒燥后,经一夜霜露立即舂,只外壳带潮,最多潮到米粒表面,那就容易出糠,舂白快,省力,同时米粒也较完整。

「一五」「稼」,指种植。「稼下地」,指种水稻的田。下文「稼泽」,意思相同。

「一六」「猪」通「潴」,意谓水所聚积。这里指人工修筑的蓄水陂塘或引河灌溉的拦河坝。

「一七」「荡」,杜子春解释为「和荡」,「和」是平缓,「荡」是流动,「和荡」意即缓流。「以沟荡水」,就是水从「沟」里缓流入「遂」。「沟」是大于「遂」的第二道斗渠。

「一八」「遂」是田头第一道小沟,即农渠或毛渠。从灌溉渠系支分下来的水,通过「遂」才直接配水到田。凡有渠系,灌溉用水必须有制度。史籍上记载著定有「水令」的渠系,最早见于汉武帝时关中的六辅渠(见《汉书》卷五八《儿宽传》)。其后,汉宣帝时召信臣在南阳大兴水利,立有「均水约束」(见《汉书》卷八九《召信臣传》)。这里「以遂均水」,反映著灌溉水通过田头小沟均平地配水到田的一定制度。

「一九」「列」是田埂;「舍」是止住。「以列舍水」是说水通过「遂」灌溉到田,藉田埂蓄住稻田水层。

「二0」「写」是「泻」的本字,即泄去余水。这是排水系统。「浍」是大沟,仅小于「川」。这里是省去中程所流经的中小排水沟,举其泄水尾闾而言。

从以上一系列的渠系布置中,反映著颇为完整而合理的灌排系统:以修筑水库或筑拦河坝作为水源工程(「以猪畜水」);筑隄修建总渠(「以防止水」);总渠分出支渠,平缓而安流(「以沟荡水」);订立均水制度,由支渠均平地配水到田头小沟(「以遂均水」);然后由小沟灌水到田,四围筑起田塍关住稻田水层(「以列舍水」)。有余水和发大水时,则通过大小沟排水入川(「以浍写水」)。其间大小堰闸斗门之制,不言自在其中。

「二一」《左传》襄公二十五年:「𫇭掩书土田,……规偃猪,町原防。」杜预注「偃猪,下湿之地,规度其受水多少。」「防,隄也。隄防间地,不得方正如井田,别为小顷町。」据孔颖达疏,「原」亦隄防间余地。

「二二」《方言》卷五:「刈钩,……自关而西谓之钩,或谓之镰。」「芟」音衫,是刈草。「芟钩」即「刈钩」,也就是镰刀。

「二三」《左传》隐公六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杜预注:「芟,刈也;夷,杀也;蕴,积也;崇,聚也。」「蕴」同「蕰」。

「二四」「莱地」,《诗经‧小雅‧楚茨‧序》孔颖达疏:「田废生草谓之莱。」

「二五」「薙氏」这段文字:「薙」音替,剪剃的意思。「萌之」,杜子春释为「耕反其萌牙」,即耕翻初生杂草;郑玄释为「以「兹其」(按指锄类)斫其生者。」「夷之」,郑玄注:「以钩镰迫地芟之也。」「绳」音孕,「含实曰绳,芟其绳,则实不成熟」。「耜之,以耜测冻土,之。」即铲去杂草。「水火变之」,即指《月令》本段所说的火烧、水泡改良土质的方法。

旱稻第十二旱稻用下田,白土胜黑土。非言下田胜高原,但夏停水者,不得禾、豆、麦,稻田种(一),虽涝亦收,所谓彼此俱获,不失地利故也。下田种者,用功多;高原种者,与禾同等也。凡下田停水处,燥则坚,湿则污泥,难治而易荒,墝埆(二)而杀种「一」——其春耕者,杀种尤甚——故宜五六月暵之,以拟穬麦。麦时水涝,不得纳种者,九月中复一转,至春种稻,万不失一。春耕者十不收五,盖误人耳。

凡种下田,不问秋夏,候水尽,地白背时,速耕,杷、劳频烦令熟。过燥则坚,过雨则泥,所以宜速耕也。

二月半种稻为上时,三月为中时,四月初及半为下时。

渍种如法,裛令开口。耧耩●种之,●种者省种而生科,又胜掷者。即再遍劳。若岁寒,早种虑时晚「二」,即不渍种,恐芽焦也。其土黑坚强之地,种未生前遇旱者,欲得令牛羊及人履践之;湿则不用一迹入地(三)。稻既生,犹欲令人践垄背。践者茂而多实也。

苗长三寸,杷、劳而锄之。锄唯欲速。稻苗性弱,不能扇草,故宜数锄之。每经一雨,辄欲杷劳。苗高尺许则锋。天雨无所作,宜冒雨薅之。科大,如穊者,五六月中霖雨时,拔而栽之。栽法欲浅,令其根须四散,则滋茂;深而直下者,聚而不科。其苗长者,亦可捩(四)去叶端数寸,勿伤其心也。入七月,不复任栽。七月百草成,时晚故也。

其高田种者,不求极良,唯须废地「三」。过良则苗折「四」,废地则无草。亦秋耕、杷、劳令熟,至春,黄纳种。不宜湿下。余法悉与下田同。

(一)「但夏停水者,不得禾、豆、麦,稻田种」,《辑要》所引及明清刻本多有窜误,兹从张校作如上文(金抄「田」误作「四」,明抄「豆」误作「且」)。

(二)「埆」,明抄误作「埇」。

(三)黄校、张校、明抄作「地」,金抄及《辑要》引作「也」,湖湘本脱。「地」更明切,兹从黄校。

(四)明抄作「捩」,音丽,掐去、断去的意思;金抄作「悷」,他本作「拔」,均讹。

「一」「杀种」,不出苗,出苗也长不好。

「二」「早种虑时晚」,指天寒播下发芽的稻种,恐被冻死,错过时宜,不如不发芽种下去,可避免这个损失。

「三」「废地」指原先种过稻现在不种稻的地。

「四」「苗折」,指倒伏。

胡麻第十三《汉书》(一),张骞外国得胡麻。今俗人呼为「乌麻」者,非也。

《广雅》曰(二):「狗虱、胜茄,胡麻也。」

《本草经》曰(三):「胡麻,一名巨胜,一名鸿藏。」

按今世有白胡麻、八棱胡麻「一」。白者油多,人可以为饭,惟治脱之烦也(四)。

胡麻宜白地种。二、三月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五月上旬为下时。月半前种者,实多而成;月半后种者,少子而多秕也。

种欲截雨脚。若不缘湿,融「二」而不生。一亩用子二升。漫种者,先以耧耩,然后散子,空曳劳。劳上加人,则土厚不生。耧耩「三」者,炒沙令燥,中半和之(五)。不和沙,下不均。垄种若荒,得用锋、耩。「四」

锄不过三遍。

刈束欲小。束大则难燥;打,手复不胜。以五六束为一丛,斜倚之。不尔,则风吹倒,损收也。候口开,乘车诣田斗薮「五」;倒竖,以小杖微打之。还丛之。三日一打。四五遍乃尽耳。若乘湿横积,蒸热速干,虽曰郁裛,无风吹亏损之虑。裛者,不中为种子,然于油无损也。

崔寔曰:「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时雨降,可种之。」

(一)张骞通西域后引种进来的植物,见于《汉书‧西域传》的只有葡萄和苜蓿二种(不见于本传)。此外见于各书引称《博物志》所记的,尚有大蒜、安石榴、胡桃、胡葱、胡荽、黄蓝诸种,但都没有胡麻。

(二)《广雅‧释草》作:「狗虱、巨胜、●宏,胡麻也。」但《图经本草》引《广雅》作:「狗虱,巨胜也;藤苰,胡麻也。」《要术》所引的「胜茄」,应有脱误。

(三)「一名鸿藏」,见于《名医别录》,不见于《神农本草经》。

(四)「人可以为饭,惟治脱之烦也」,仅张校如文,但缺一「惟」字。黄校、明抄作「人可以为版,柱治脱之烦也」,《辑要》引作「而又可以为饭」,无下句。按《神农本草经》「胡麻」陶弘景注:「八谷之中,惟此为良。」古时以芝麻作羹、饮或饭,称「胡麻羹」、「胡麻饮」或「胡麻饭」。宋寇宗奭《本草衍义》引古诗说:「松下饭胡麻」。据此,「版」是「饭」字之讹;「柱」应是「惟」字形近而讹,故存张校原文,补「惟」字。「人」同「仁」。「惟治脱之烦也」,指脱皮出仁麻烦。

(五)各本均作「中和半之」,《辑要》引作「中半和之」,《学津》本、渐西本从之,兹据改。

「一」芝麻有四棱(子房二室,分成假四室)、六棱(三室分成假六室)或八棱(四室分成假八室),随品种而不同。《唐本草》注记载有「八棱胡麻」说:「此麻以角作八棱者为巨胜,四棱者名胡麻,都以乌者良,白者劣尔。」以棱的多少分名「巨胜」或「胡麻」。关于这个分名,陶弘景又称「茎方名巨胜,茎圆名胡麻」,葛洪则以「胡麻中有一叶两荚者为巨胜。」「巨」是「大」和「多」的意思,八棱多于四、六棱,两角(或以上)多于一角,以多为胜,名为「巨胜」,亦自成理。至于黑优白劣,是本草书药用上的说法;而「白者油多」,现在群众还有这个经验。又黄芝麻含油量也多。

「二」「融」是消融的意思,指种子失去发芽力,不能出土而自然消失。

「三」「耧耩」,这里指耧种。

「四」「垄种若荒,得用锋、耩」,初看这是中耕锄草,应作正文与下文「锄不过三遍」相连贯,其实不然。这是指耧种有进行锋、耩的优点,但撒播就不能,所以作此注说明。从这里也充分证明锋、耩都是畜力拉的中耕农具。

「五」「斗薮」,现在写作「抖擞」。据郭璞注《方言》卷六「秦晋言抖薮」说:「谓斗薮,举索物也。」《周易》「震卦」:「震索索」。「索」有震动的意思。「举索物」即用手把它举起来,抖动它,震落所需要的东西。这正是这里倒竖芝麻秆轻打并抖落芝麻的情况。

种瓜「一」第十四茄子附(一)

《广雅》曰(二):「土芝,瓜也;其子谓之●(三)力点反。瓜有龙肝、虎掌、羊骹、兔头、●音温●大真(四)反、狸头、白、秋无余、缣瓜,瓜属也。」

张孟阳《瓜赋》曰(五):「羊骹、累错,子、庐江。」

《广志》曰:「瓜之所出,以辽东、庐江、炖煌之种为美。有乌瓜、缣瓜、狸头瓜、蜜筩瓜、女臂瓜、羊髓瓜。瓜州「二」大瓜,大如斛,出凉州。猒须、旧阳城(六)御瓜「三」。有青登瓜,大如三升魁(七)。有桂枝瓜,长二尺余。蜀地温良,(八)瓜至冬熟。有春白瓜,细小小瓣「四」,宜藏,正月种,三月成;有秋泉瓜,秋种,十月熟,形如羊角,色黄黑。」

《史记》曰(九):「召平者,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家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谓之「东陵瓜」,从召平始。」

《汉书‧地理志》曰(十):「炖煌,古瓜州,地有美瓜。」

王逸《瓜赋》曰(十一):「落疏之文。」

《永嘉记》曰:「永嘉美(十二)瓜,八月熟。至十一月,肉青瓤(十三)赤,香甜清快,众瓜之胜。」

《广州记》曰(十四):「瓜,冬熟,号为「金钗瓜」。」

《说文》曰(十五):「●,小瓜,瓞也。」

陆机《瓜赋》曰:「栝楼、定桃,黄、白抟(十六),金钗、蜜筩,小青、大斑,玄骭、素腕,狸首、虎蹯(十七)。东陵出于秦谷,桂髓起于巫山」也。

收瓜子法:常岁岁先取「本母子」瓜「五」,截去两头,止取中央子。「本母子」者,瓜生数叶,便结子;子复早熟。用中辈瓜子者,蔓长二三尺,然后结子。用后辈子者,蔓长足,然后结子;子亦晚熟。种早子,熟速而瓜小;种晚子,熟迟而瓜大。去两头者:近蔕子,瓜曲而细;近头子,瓜短而㖞「六」。凡瓜,落疏「七」、青黑者为美;黄、白及斑,虽大而恶。若种苦瓜子,虽烂熟气香,其味犹苦也。

又收瓜子法(十八):食瓜时,美者收取,即以细糠拌之,日曝向「八」燥,挼「九」而簸之,净而且速也。

良田,小豆底佳;黍底次之。刈讫即耕。频烦(十九)转之。

二月上旬种者为上时,三月上旬为中时,四月上旬为下时。五月、六月上旬,可种藏瓜「一0」。

凡种法:先以水净淘瓜子,以盐和之。盐和则不笼死「一一」。先卧锄耧却「一二」燥土,不耧者,坑虽深大,常杂燥土,故瓜不生。然后掊「一三」坑,大如斗口。纳瓜子四枚、大豆三个于堆旁向(二十)阳中。谚曰:「种瓜黄台头「一四」。」瓜生数叶,掐(二一)去豆。瓜性弱,苗不独生,故须大豆为之起土。瓜生不去豆,则豆反扇瓜,不得滋茂。但豆断汁出,更成良润;勿拔之,拔之则土虚燥也。多锄则饶子,不锄则无实。五谷、蔬菜、果(二二)蓏之属,皆如此也。

五六月种晚瓜。

治瓜笼法(二三):旦起,露未解,以杖举瓜蔓,散灰于根下。后一两日,复以土培其根,则迥无虫矣。

又种瓜法:依法种之,十亩胜一顷。于良美地中,先种晚禾。晚禾令地腻「一五」。熟,劁刈取穗,欲令茇方末反长。秋耕之。耕法:弭缚(二四)犁耳「一六」,起规逆耕「一七」。耳弭则禾茇头出而不没矣。至春,起复顺耕,亦弭缚(二四)犁耳翻之,还令草头「一八」出。耕讫,劳之,令甚平。

种稙(二五)谷时种之。种法:使行阵整直,两行微相近,两行外相远,中间通步道,道外还两行相近。如是作次第,经四小道,通一车道。凡一顷(二六)地中,须开十字大巷,通两乘车,来去运辇。其瓜,都聚在十字巷中。

瓜生,比至「一九」初花,必须三四遍熟锄,勿令有草生。草生,胁瓜无子。锄法:皆起禾茇,令直竖。其瓜蔓本底,皆令土下四厢高「二0」,微雨时,得停水。瓜引蔓,皆沿茇上。茇多则瓜多,茇少则瓜少。茇多则蔓广,蔓广则歧多,歧多则饶子。其瓜会是歧头而生;无歧而花者,皆是浪花,终无瓜矣。故(二七)令蔓生在茇上,瓜悬在下。

摘瓜法:在步道上引手而取,勿听浪人踏瓜蔓,及翻覆之。踏则茎破,翻则成细,皆令瓜不茂而蔓早死。若无茇而种瓜者,地虽美好,正(二八)得长苗直引,无多盘(二九)歧「二一」,故瓜少子。若无茇处,竖干柴亦得。凡干柴草,不妨滋茂。凡瓜所以早烂者,皆由脚蹑及摘时不慎,翻动其蔓故也。若以理慎护,及至霜下叶干,子乃尽矣。但依此法,则不必别种早、晚及中三辈之瓜。

区种瓜法:六月雨后种菉豆,八月中犁●杀之;十月又一转,即十月中种瓜。率两步为一区,坑大如盆口,深五寸。以土壅其畔,如菜畦形。坑底必令平正,以足踏之,令其保泽。以瓜子、大豆各十枚,遍布坑中。瓜子、大豆,两物为双,藉(三十)其起土故也。以粪五升覆之。亦令均平。又以土一斗,薄散粪上,复以足微蹑之。冬月大雪时,速并力推雪于坑上为大堆。至春草生,瓜亦生,茎叶肥茂,异于常者。且常有润泽,旱亦无害。五月瓜便熟。其掐(三一)豆、锄瓜之法与常同。若瓜子尽生则太穊,宜掐去之,一区四根即足矣。

又法:冬天以瓜子数枚,内热牛粪中,冻即(三二)拾聚,置之阴地。量地多少,以足为限。正月地释即耕,逐●布之「二二」。率方一步,下一斗粪,耕土覆之。肥茂早熟,虽不及区种,亦胜凡瓜远矣。凡生粪粪地无势(三三);多于熟粪,令地小荒矣。

有蚁者,以牛羊骨带髓者,置瓜科左右,待蚁附,将「二三」弃之。弃二三,则无蚁矣。

泛胜之区种瓜:「一亩为二十四科。区方圆三尺,深五寸。一科用一石粪。粪与土合和,令相半。以三斗瓦瓮埋著科中央,令瓮口上与地平。盛水瓮中,令满。种瓜,瓮四面各一子。以瓦盖瓮口。水或减,辄增,常令水满。种常以冬至后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种之。又种薤十根,令周回瓮,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卖之,与瓜相避。又可种小豆于瓜中,亩四五升,其藿「二四」可卖。此法宜平地。瓜收亩万钱。」

崔寔曰:「种瓜宜用戊辰日。三月三日可种瓜。十二月腊时祀炙萐「二五」,树瓜田四角,去。」「胡滥反。瓜虫谓之。」

《龙鱼河图》曰:「瓜有两鼻「二六」者杀人。」

种越瓜「二七」、胡瓜「二八」法:四月中种之。胡瓜宜竖柴木,令引蔓缘之。收越瓜,欲饱霜。霜不饱则烂。收胡瓜,候色黄则摘。若待色赤,则皮存而肉消也。并如凡瓜,于香酱中藏之亦佳。

种冬瓜法:《广志》曰:「冬瓜,蔬●(三四)。」《神仙本草》(三五)谓之「地芝」也。傍墙阴地作区,圆二尺,深五寸。以熟粪及土相和。正月晦日种。二月、三月亦得(三六)。既生,以柴木倚墙,令其缘上。旱则浇之。八月,断其梢,减其实,一本但留五六枚。多留则不成也。十月,霜足收之。早收则烂。削去皮子,于芥子酱中,或美豆酱中藏之,佳。

冬瓜、越瓜、瓠子,十月区种,如区种瓜法。冬则推雪著区上为堆。润泽肥好,乃胜春种。

种茄子法:茄子,九月熟时摘取,擘破,水淘子,取沈者,速曝干裹(三七)置。至二月畦种。治畦下水,一如葵法。性宜水,常须润泽。著四五叶,雨时,合泥移栽之。若旱无雨,浇水令彻(三八)泽,夜栽之。白日(三九)以席盖,勿令见日。

十月种者,如区种瓜法,推雪著区中,则不须栽。

其春种,不作畦,直如种凡瓜法者,亦得,唯须晓(四十)夜数浇耳。

大小如弹丸,中生食,味如小豆角。

(一)原无「茄子附」的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二)《广雅‧释草》作:「水芝,瓜也;其子谓之●。龙、虎掌、羊骹、兔头、桂支、蜜筩、●●、貍头、白、无余缣,瓜属也。」「●」音廉,瓜子。「」是「蹄」的本字。「骹」音巧,足胫。「●●」,音温屯。「」音便平声。「水芝」和《要术》作「土芝」不同;又多「桂支、蜜筩」二种;而「无余缣」亦异。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晋嵇含《甘瓜赋‧序》:「世云三芝,瓜处一焉,谓之「土芝」。」又引《本草经》也说:「瓜一名「土芝」。」但《艺文类聚》卷八七引《本草经》则称:「水芝者是白瓜,甘瓜也。」「水芝」、「土芝」都是甜瓜的大名,各书所引,传抄互异。

(三)「●」,明抄误作「歉」。

(四)「●蛌」,金抄作「●倇」,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等作「●蛌」,均误,据《广雅》改正。「大真反」,金抄作「大豆反」,黄校、明抄等作「大具反」,均误。按《广雅》隋曹宪音注作「徒昆」切。黄麓森校记:「「大具反」乃「大真」之讹。」「大真」与「徒昆」同切,音屯,兹据改。

(五)张孟阳,名载,晋人。《艺文类聚》卷八七「瓜」、《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张载《瓜赋》均作:「羊骹、虎掌,桂枝、蜜筩。玄表丹里,呈素含红。丰肤外伟,绿瓤内酿。」王念孙《广雅疏证》引张载《瓜赋》则作:「羊骹、虎掌,桂枝、蜜筩,累错、子,温屯、芦江。」

(六)黄校、张校、明抄误作「赋」,兹从金抄作「城」。上文「猒须」二字,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同,湖湘本作「状须」,均不可解,当有误。《初学记》卷二八「瓜」及《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广志》均无此二字(其他亦多有不同)。「猒」即「厌」字,古县有厌次,在今山东惠民县东。「须」可能是「次」之误。

(七)「魁」是「羹斗」,见《说文》。「三升魁」,《太平御览》引《广志》同,《初学记》及《艺文类聚》引《广志》均作「三斗魁」。

(八)「良」,各本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广志》均作「食」,属下句;《初学记》引作「良」,渐西本同,较胜,兹从之。

(九)见《史记‧萧相国世家》。「从召平始,」作「从召平以为名也。」明抄、湖湘本作「邵平」;金抄、张校作「召平」,同《史记》。所有「秦」字(连陆机《瓜赋》的「秦谷」),金抄均讹作「泰」。

(十)《汉书‧地理志下》「敦煌」下面有这样的小注:「杜林以为古瓜州,地生美瓜。」下接颜师古注:「其地今犹出大瓜,长者狐入瓜中食之,首尾不出。」

(十一)王逸,东汉桓帝时人。《隋书‧经籍志》:「梁有《王逸集》二卷,《录》一卷,亡。」《唐书‧经籍志》再著录。以后亡佚。所引《瓜赋》,类书未见。

(十二)明抄、湖湘本作「襄」,兹据金抄作「美」。

(十三)黄校、明抄作「瓠」,张校作「𨱃」,金抄空格,湖湘本脱。按《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刘桢《瓜赋》有「素肌丹瓤」,和这里所称的「肉青瓤赤」相同。「瓠」系「瓤」之误,兹改正。

(十四)《太平御览》卷九七八引有裴渊《广州记》是:「有瓜冬熟,号曰「金钗」,味乃甜美。」

(十五)《说文》作:「●,小瓜也。」「瓞,●也。」又「●,小瓜也。」意思相同而释例不一。「●」音营,「瓞」音迭。

(十六)明抄作「抟」,抟有圆义,和「」相对,并和「斑」、「蹯」协韵;金抄作「搏」,湖湘本作「传」,并非。

(十七)各本均作「蹯」,《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引陆机《瓜赋》同;明抄、湖湘本作「蟠」。「虎蹯」即广雅所称的「虎掌」。上文「骭」音干。

(十八)金抄脱「法」字,据明抄、湖湘本补。又法字下面的全段文字(即从「食瓜时」至「净而且速也」),原系双行小字,兹改作大字。

(十九)「频烦」,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同,是重复多次不厌其烦的意思,《要术》常用语;湖湘本等作「频频」,还没有大问题;渐西本从《辑要》改作「频翻」,大误。

(二十)金抄作「南」,兹从明抄、湖湘本及《辑要》引作「向」。

(二一)「掐」,金抄作「指」,明抄、湖湘本等作「搯」,均讹。「搯」音叨,引取、刺击的意思;「掐」音恰,是用指甲切断它:二字形似义别。《学津》本、渐西本作「掐」,是。

(二二)「果」,明抄误作「栗」。

(二三)「治瓜笼法」下面「旦起」至「迥无虫矣」一段,原系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二四)「缚」,从金抄、湖湘本;明抄作「䌸」,音篆,与「缠」同义,虽亦可通,但实是「缚」字误写。

(二五)「稙」,明抄误作「植」;此从金抄、湖湘本。

(二六)「顷」,金抄误作「顿」。

(二七)各本作「故」,金抄作「欲」。

(二八)「正」,各本同,疑应作「止」。

(二九)「盘」,原作「槃」,字同。《要术》中二字互见,本书统一作「盘」。

(三十)「藉」,明抄误作「籍」。「两物为双」指瓜子与大豆成对地播放下去,藉大豆来起土。

(三一)「掐」,明抄误作「稻」,下文「掐去之」,则误作「搯」;湖湘本二处均误作「搯」。

(三二)金抄、湖湘本等均作「即」,明抄作「则」。这里是一种种子变温处理的办法,将牛粪冻结后就拿来积聚在阴地,「则」亦作「即」字用(二字古互用),兹从金抄。

(三三)「势」,金抄误作「熟」。

(三四)《广志》此句,类书未见。「●」,据金抄;他本均作「●」。但二字字书均未收,「蔬●」或「蔬●」均有误。《广雅‧释草》有「冬瓜,●也」,「●」和「●」相像,可能形近而讹,则此句似是「《广雅》曰:「冬瓜,●也」」之误。

(三五)《神仙本草》,各书未见,宋唐慎微《证类本草》引用书目中有《神仙芝草经》,可能是这一类书,但也可能是《神农本草》之误。

(三六)「得」,明抄误作「传」。

(三七)「裹」,金抄误作「里」。

(三八)各本均作「澈」,《辑要》引作「彻」。「澈」是水清见底,「彻」是透彻,卷三《种葵》篇两见,均作「彻」。「彻泽」即湿透、涨透,兹从《辑要》。

(三九)金抄、湖湘本等作「白日」,黄校、张校、明抄等作「向日」。

(四十)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晚」,兹从明清刻本作「晓」(《辑要》引亦作「晓」)。

「一」古代通称甜瓜为瓜。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长编》明白表明瓜即甜瓜。《要术》本篇一般所说的瓜,也是指甜瓜。篇中所说侧蔓结瓜的习性,正是甜瓜的特征。本篇别有越瓜、胡瓜、冬瓜,也说明这里一般所谓瓜,不是用作瓜类的总称的。

「二」炖煌出美瓜,古名瓜州。

「三」阳城,春秋时楚地。又汉有阳城县,在今河南登封县东南。「御瓜」即进贡的瓜。

「四」「瓣」指瓜子。「小瓣」的「小」字,与「少」字通用。

「五」「本母子」瓜,指最先结出的瓜。为什么称为本母子瓜?本是本末之本,指茎蔓的近根部。甜瓜在主蔓上不结瓜,支蔓上的雌花才结瓜。主蔓可称为母蔓,支蔓可称为子蔓,子蔓的分支可称为孙蔓。因此,「本母子」瓜可能是取意于母蔓近根处所生子蔓上最先结出的瓜。

「六」「㖞」同「呙」,读若●音,嘴歪的意思。这里指瓜形歪斜。

「七」「落疏」,指瓜上的条纹稀疏开朗。王逸《瓜赋》:「落疏之文。」「文」作「纹」解,也是这个意思。

「八」「向」,指趋向,「向晚」是将晚,「向熟」是将熟,这里「向燥」,也是快燥的意思。

「九」「挼」,两掌揉搓。

「一0」「藏瓜」,指宜于腌藏的瓜。

「一一」现在苏南农民有称毒素病为「笼」的,但盐拌种子不能防除毒素病。下文又有「治瓜笼法」,在瓜根附近撒灰,可以治虫。看来这里所谓「笼」,可能是泛指茎叶萎缩现象,其原因可能由于病害,也可能由于虫害。

「一二」「卧锄」,指把锄侧过来,使锄的侧边和地面贴平。「耧」有耙动的意义,「耧却」即耙去。

「一三」「掊」,即今「刨」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掊,杷也,亦作刨。」「掊坑」即刨坑、挖坑。据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贤愚经》,作「刨」始于唐。

「一四」《新、旧唐书‧承天皇帝倓传》:「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这里「黄台头」,也就是「黄台下」的意思。刨坑时把刨出的土堆积在北面,成为土堆,这就是「黄台」。把瓜子种在坑内,这就是种在台下或台头。这种办法略同现在所谓阳畦。

「一五」「腻」,肥润细致。

「一六」犁耳即犁壁。「弭」是止的意思。「弭缚犁耳」指不缚上犁耳,也就是解掉或去掉犁壁。去掉犁壁,则耕起的土只能稍微翻动而不会翻转,谷茬上端仍旧露在地面。

「一七」《通俗文》:「量圆曰规。」「起规逆耕」指在田的右边耕起,到头后向左转耕,这样兜圈子地耕到田的中部,如现在耕作方法上所说的「外翻法」。下文所说「顺耕」,指循著和原来逆耕相反的方向去耕。所谓顺逆,当是指循著钟表指针走向旋转的为顺,反之为逆。而现在所谓「外翻法」,正是违反这种走向的逆耕。所以这里所说「起规逆耕」,除因去掉犁壁,不把土翻转外,耕的走向完全和「外翻法」相同。

「一八」「草头」,指谷茬上端。

「一九」「比」,音避,「及」的意思。「瓜生比至初花」,指自瓜出芽到开始开花的期间。

「二0」「瓜蔓本底,皆令土下四厢高」,瓜根所在处的土要低陷一些;四围的土高起,形成一个盆形,以便承受雨水。

「二一」相互连结称为「盘互」,回还曲折称为「盘纡」。又「盘」通「蟠」,即所谓「蟠曲」。「盘歧」,指蟠回曲折的歧头。

「二二」「逐●布之」,即抢墑播种。「●」即《黍穄》等篇的「」字。

「二三」「将」,持取,拿来。

「二四」「藿」,豆叶。

「二五」「炙萐」,指炙脯,即烧腊,说详《四民月令辑释》「十二月」篇校记。

「二六」「鼻」指瓜蔕。李善注《文选》张衡《西京赋》:「《声类》曰:「蔕,果鼻也。」」

「二七」越瓜亦名菜瓜。但实际是两种瓜,越瓜成熟后肉脆汁多,菜瓜则肉坚实而汁少,但自古混淆不清。越瓜和菜瓜都是甜瓜的变种。

「二八」「胡瓜」即黄瓜。

种瓠第十五《卫诗》曰(一):「匏有苦叶。」毛云:「匏,谓之瓠。」《诗义疏》云(二):「匏叶,少时可以为羹,又可淹煮,极美,故云(三):「瓠叶幡幡,采之亨之。」河东及扬州常食之。八月中,坚强不可食,故云:「苦叶」。」

《广志》曰:「有都瓠子,如牛角,长四尺。有约腹瓠,其大数斗,其腹窈挈「一」,缘带(四)为口「二」,出雍县「三」;移种于他(五)则否。朱崖「四」有苦叶瓠,其大者受斛余。」

《郭子》曰(六):「东吴有长柄壶楼「五」。」

《释名》曰(七):「瓠畜,皮瓠以为脯,蓄积以待冬月用也。」

《淮南万毕术》曰:「烧穰杀瓠,物自然也。」

《泛胜之书》种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亩。作区,方深一尺。以杵筑之,令可居泽。相去一步。区种四实。蚕矢一斗,与土粪合。浇之,水二升;所干处,复浇之。

「著三实,以马菙●其心,勿令蔓延;多实,实细。以荐其下,无令亲土多疮瘢。度可作瓢,以手摩其实,从蔕至底,去其毛;不复长,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掘地深一丈,荐以,四边各厚一尺。以实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复上土,厚三尺。二十日出,黄色好,破以为瓢。其中白肤,以养猪致肥;其瓣,以作烛致明。

「一本三实,一区十二实,一亩得二千八百八十实。十亩凡得五万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钱,并直五十七万六千文。用蚕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万六千文。余有五十五万。肥猪、明烛,利在其外。」

《泛胜之书》区种瓠法:「收种子须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圆、深各三尺。用蚕沙与土相和,令中半,若无蚕沙,生牛粪亦得。著坑中,足蹑令坚。以水沃之。候水尽,即下瓠子十颗,复以前粪覆之。既生,长二尺余,便总聚十茎一处,以布缠之五寸许,复用泥泥之。不过数日,缠处便合为一茎。留强者,余悉掐去,引蔓结子。子外之条,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时须浇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遥润,不得坑中下水。」

《崔寔》曰:「正月,可种瓠。六月,可畜瓠。八月,可断瓠,作蓄(八)瓠。瓠中白肤实,以养猪致肥;其瓣则作烛致明。」

《家政法》曰:「二月可种瓜、瓠。」

(一)这是《诗经‧邶风‧瓠有苦叶》的一句。毛《传》作:「匏,谓之瓠;瓠叶苦,不可食也。」邶、鄘均属卫地,故亦泛称为《卫诗》。

(二)《瓠有苦叶》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与《诗义疏》基本相同,「故云」作「故《诗》曰」,「河东」作「河南」。

(三)「故云」二句,引自《诗经‧小雅‧瓠叶》。「瓠叶幡幡」作「幡幡瓠叶」。「亨」即「烹」字,金抄误作「亭」,明抄、湖湘本误作「享」,黄校作「烹」,兹从《诗经》原文。

(四)明抄、湖湘本作「带」,金抄、《津逮》本作「蔕」,兹从明抄。说见注释「二」。

(五)金抄、黄校、张校作「他」,明抄作「佗」,二字同,兹从金抄。

(六)《隋书‧经籍志》有《郭子》三卷,注说「东晋郭澄之撰」。书已佚。《要术》所引,或即此书。本条类书未引。

(七)见《释名‧释饮食》。「畜」作「蓄」。

(八)金抄作「蓄」,明抄、湖湘本等误作「菑」。

「一」「窈」同「窅」。孙星衍注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五《太子须大拏经》「凸髋」:「《汉书》:「窅窊桂华」。苏林:「窅音窅胅之窅」。是以窅胅为凹凸。」说明「窅」(窈)即凹字。「窅窊桂华」,见《汉书‧礼乐志》。「挈」通「絜」,是缠束;又通「栔」、「契」,是刻削成缺口。「约腹瓠」即所谓「细腰葫芦」,「窈挈」是说腹部深陷好像束著的细腰,也好像刻著一道缺口。

「二」「缘带为口」,是说沿著腰间束带处(承上文「其腹」为喻)开著一道凹陷的缺口。金抄作「缘蔕为口」,「蔕」应作「带」。

「三」雍县,汉置,故城在今陕西省凤翔县南。

「四」朱崖,西汉朱卢县,东汉为朱崖县,故治在今海南岛海口市。

「五」葫芦,古写作「壶楼」或「壶卢」。

种芋第十六《说文》曰(一):「芋,大叶实根骇人者,故谓之「芋」「一」。」「齐人呼芋为「莒」。」

《广雅》曰(二):「渠「二」,芋;其茎谓之●。」公杏反(三)「藉姑,水芋也,亦曰乌芋「三」。」

《广志》曰:「蜀汉既繁芋,民以为资。凡十四等:有君子芋,大如斗,魁「四」如杵●「五」。有车毂芋,有锯子芋,有旁巨芋,有青边芋:此四芋多子。有谈善芋,魁大如瓶,少子;叶如散盖「六」,绀色;紫茎,长丈余;易熟,味长,芋之最善者也;茎可作羹(四)臛,肥涩,得饮乃下。有蔓芋,缘枝生,大者次「七」二三升。有鸡子芋,色黄。有百果芋,魁大,子繁多,亩收百斛;种以百亩,以养彘。有早(五)芋,七月熟。有九面芋,大而不美。有象空芋,大而弱,使人易饥。有青芋,有素芋,子皆不可食,茎可为菹(六)「八」。凡此诸芋,皆可干腊,又可藏至夏食之。又百子芋,出叶俞县「九」。有魁芋,无旁子,生永昌县「一0」。有大芋,二升,出范阳、新郑「一一」。」

《风土记》曰:「博士芋,蔓生「一二」,根如鹅、鸭(七)卵。」

《泛胜之书》曰:「种芋,区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内区中,足践之,厚尺五寸。取区上湿土与粪和之,内区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浇之,足践令保泽。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践之。旱,数浇之。萁烂。芋生子,皆长三尺。一区收三石。

「又种芋法:宜择肥缓土近水处,和柔,粪之。二月注雨,可种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其旁以缓其土。旱则浇之。有草锄之,不厌数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列仙传》曰:「酒客为梁「一三」,使烝民益种芋(八):「三年当大饥。」卒如其言,梁民不死。」按芋可以救饥馑,度凶年。今中国多不以此为意,后至(九)有耳目所不闻见者。及水、旱、风、虫、霜、雹之灾,便能饿死满道,白骨交横。知而不种,坐致泯灭,悲夫!人君(十)者,安可不督课之哉?

崔寔曰:「正月,可菹(十一)芋。」

《家政法》曰:「二月可种芋也。」

(一)《说文》作:「芋,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芋」也。」下一条见「莒」字下,作:「莒,齐谓芋为「莒」。」

(二)《广雅‧释草》作:「蕖,芋也;其茎谓之●。」「●」音耿,现在一般口语中还称「茎」为「梗」,和「●」同音。《要术》引原作「其叶谓之●」,「叶」显系误字,吾点引「景」校改作「茎」,是。兹据《广雅》改正。下一条《广雅‧释草》则作:「葃菇、水芋,乌芋也。」「葃」音昨。《要术》引有「亦曰」,王念孙、王引之《广雅疏证》认为:「《广雅》之文,无言「亦曰」者,盖误引。」按古人引书,重在征引明事,往往对原文有删约,或在不违反原义下有加添,或前后倒置。这样的引法,见于引《广雅》文的,在《要术》他人所引中不乏实例,例如卷十「胡荾〔五九〕」郭璞引《广雅》就有:「枲耳也,亦云胡枲」;「郁〔二五〕」《诗义疏》引《广雅》,「一名」、「又名」还多至五个。说明这里是《要术》加添,不是误引。

(三)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作「必杏反」,金抄作「分杏反」,均误。按「●」,《玉篇》:「公杏反」,「必」、「分」均系「公」字形近而讹,兹改正。

(四)明抄作「美」,金抄「美」上有「善」字,均讹;他本作「羹」,是。据《太平御览》卷九七五「芋」引《广志》作「茎可作羹臛」,金抄「善美」二字,显系「羹」字被割裂后错成两个,而且这种羹臛「肥涩」得不易下咽,也并不「美」,兹改正。「臛」,金抄讹作「●」。

(五)各本均作「旱」,兹从金抄作「早」。七月熟的芋是相当早的。

(六)「菹」,金抄、黄校、张校作「葅」,字同;明抄作「●」,俗讹字(古书刻本、抄本上这一写法很多)。此字在他处各本也有这三种写法,本书统一作「菹」。

(七)金抄、黄校、湖湘本作「鹅鸭」,明抄作「鹅鸡」,《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风土记》作「鸡鸭」,兹从金抄。

(八)「酒客为梁,使烝民益种芋」,金抄、明抄、湖湘本均如文;《辑要》引作「酒客为梁丞,使民益种芋」,《学津》本、渐西本从之。

(九)金抄作「后至」,是;黄校、张校、明抄作「后生」,湖湘本、《津逮》本添作「后生中」,《学津》本从《辑要》引作「后生至」,《渐西》本又添作「后生中至」,均出后人予夺。「后至」作「后来至于……」讲,《要术》是指责不作防患未然准备的「有耳不闻」的昏聩官吏,不是什么「后生」,故从金抄。说详《宋以来齐民要术校勘始末述评》第二节第二目。

(十)「君」,明抄讹作「居」,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菹」,应是「种」字之误,参看《四民月令辑释》「正月」篇校记。

「一」徐锴《说文系传》:「芋,犹言吁也。吁,惊词,故曰「骇人谓之芋」。芋状如蹲鸱,故骇人。」

「二」王念孙、王引之《广雅疏证》:「蕖者,巨也,……或谓之莒。……渠,大也。……芋之大根名渠,又名魁也。渠、莒古同声,故又名莒;莒之为言犹渠也。」

「三」「藉姑」即慈菇。「乌芋」,一般指荸荠;但也有指为慈菇的(如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无论所指为何种,本条所引,均与芋无关。

「四」「魁」指「芋魁」,即芋的块茎的主干,俗称「芋头」。

「五」「杵●」,即所谓「去●」(音旅),是用竹柳之类编成的圆形盛饭容器。《方言》卷十三:「●,南楚谓之筲,赵魏之郊谓之去●。」郭璞注:「盛饼筥也。」《仪礼‧士昏礼》郑玄注作「●籚」;《说文》作「凵卢」,并说:「饭器,以柳为之。」

「六」古时称雨伞为「盖」,「散盖」即张开如伞盖。王念孙、王引之《广雅疏证》引《要术》作「繖盖」,则指「罗伞」(俗呼「黄凉伞」),但「繖」字是王氏改的。

「七」「次」是相及、相比的意思。《史记‧酷吏列传‧杜周传》:「内深次骨」。《索隐》:「次,至也。」《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有「次比」。这里「次二三升」,意即差不多有二三升大。

「八」「菹」有菜菹和肉菹二类。这里指菜菹,即渍藏生菜,就是现在的腌菜、酸泡菜。《要术》中经常提到,卷九并有《作菹藏生菜法》专篇。

「九」叶俞县,「俞」,《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广志》作「榆」。叶榆县,汉置,故治在今云南大理县东北。

「一0」永昌县,三国吴置,故治在今湖南祁阳县。又南朝宋置,在今成都附近。「魁芋」是蜀地十四种芋以外的芋,而且郭义恭是晋人,所称「永昌县」,非指宋置之县。

「一一」范阳,县名,故城在今河北定兴县。又郡名,三国魏置,隋废,郡治即今河北涿县。新郑,县名,秦置,即今河南新郑县。

「一二」古有以山药一类的植物为芋类的,如《南方草木状》卷上:「甘●,盖薯蓣之类,或曰芋之类。」这里「蔓生」和上文引《广志》的「蔓芋」,应是指山药一类的蔓性草本植物。和「乌芋」同样,都只有「芋」名而实际和芋无关。

「一三」梁,县名,汉置,故治在今河南省临汝县。梁郡是南北朝时才有的。《列仙传》旧题汉刘向撰,故梁应指梁县,否则其书为伪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