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
1 / 8页 - 朝代
- 形式
-
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
-
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常简作《通鉴》),是由北宋史学家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十九年完成。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十六朝1362年的历史。在这部书里,编者总结出许多经验教训,供统治者借鉴,宋神宗认为此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名为《资治通鉴》。
-
竹书纪年
《竹书纪年》是春秋时期晋国史官和战国时期魏国史官所作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西晋咸宁五年(279年,另说281年或280年),汲郡(今河南省卫辉市)人不准盗发战国时期魏襄王的墓葬,发现《竹书纪年》。该书亦称《汲冢纪年》《古文纪年》。《竹书纪年》共十三篇,叙述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的历史,按年编次。周平王东迁后用晋国纪年,三家分晋后用魏国纪年,至魏襄王二十年为止。现存《竹书纪年》分为“古本”和“今本”两个体系。“古本”为辑佚本,其纪事起于夏代,终于公元前299年,无规整的体例。“今本”纪事起于黄帝,终于魏襄王二十年(前296) ,有较为完整的体例。我们收录的就是今本《竹书纪年》。
-
汉官六种
“汉官六种”是东汉时期陆续产生的六种关于汉代官制、礼仪的著作的总称,即《汉官》、《汉官解诂》、《汉旧仪》、《汉官仪》、《汉官典职仪式选用》、《汉仪》六种书。此六书于唐宋以后散佚,现在只能看到元人和清人的辑本。后由清人编辑成《汉官六种》十卷,收入《平津馆丛韦》。
-
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
-
周书
《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二十四史》之一,唐朝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本书记载了北周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另外,清代有同名人物周书。
-
晋书
《晋书》,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该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今存一百三十卷。
-
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宋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